南充一男子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幻想父亲被人绑架。为用自己的死挽救父亲,男子萌生自杀念头,引火自焚,致使其租住房屋着火,大量财物损毁。近日,该男子被南充市顺庆区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3个月。
吸毒生幻觉 疑父被绑架“舍身救父”
2011年,为了让吸毒的儿子早些戒掉毒品,换一个新的环境,梁磊(化名)的父亲托关系让其来到了南充。可梁磊依然成天无所事事,靠家人资助维持生计,有闲钱时,梁磊依然会买毒品吸食。
今年7月的一天,梁磊在出租屋内吸食冰毒后产生幻觉,幻想父亲被人绑架。由于担心父亲的安全,梁磊反复给远在河北的父亲打电话。“他打了十几个电话,从早上8点一直聊到了下午6点。”梁磊父亲说。
“挂断电话后,有很多朋友都打电话来找我,我想我家里肯定出了事,越想越乱,感觉生活太痛苦,给家里带来负担。更加坚定了想马上结束自己的生命的念头,我就想通过自己的死,让他们放过我的父亲。”梁磊说。
梁磊开始想跳楼自杀,却发现窗子安装了防护栏而放弃。他继而想到了自焚,将自己反锁在屋内,拿起打火机点燃了卧室的被子。
被判放火罪 获刑3年3个月
火势蔓延后,梁磊因呼吸困难晕倒在屋内,随后消防闻讯而来,将梁磊救出,送往医院。
10月,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指控梁磊犯放火罪,向顺庆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梁磊采取放火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放火罪。鉴于梁磊当庭认罪,并于案发后对房东进行了一定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本月5日,法院根据梁磊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犯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虽梁磊放火的目的是自杀,但他的行为间接地影响了他人和公共安全,若非扑灭及时,火势扩大后后果不堪设想。另外,虽梁磊在放火时处于吸毒状态,但其应有主观意识去阻止放火行为的发生,是因其吸食毒品而失去了自控能力,造成后果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审理此案的法官王瑞江说。
陈彦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刘治海 实习生 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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