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男子王鹏与妻子李梅因婚姻不和于去年协议离婚,10岁的儿子小宇由王鹏抚养。离婚后不久,小宇生病住院需要输血,作为父亲的王鹏毫不犹豫提出献血,却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王鹏将前妻李梅告上法庭。近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重新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小宇转由李梅抚养。
夫妻10年婚姻走到尽头
王鹏和李梅都是泰州人,两人结婚后一直争吵不断。
儿子小宇出生后,随着生活琐事增多,两人的矛盾更大,渐渐地两人之间撕扯、挥拳头、摔砸物品成了家常便饭。
将就过了10年,2012年王鹏和李梅办理了离婚手续,并达成协议。协议书中写明,小宇由爸爸王鹏抚养,李梅不需承担任何费用;婚后所有家具、电器以及现有一套房屋产权归儿子小宇所有。
献血时发现儿子非亲生
王鹏和李梅离婚后不久,小宇生病住院需要输血。作为父亲的王鹏毫不犹豫提出献血,但小宇验出来是O型血,让他大吃一惊。
王鹏清楚地记得前妻李梅是B型血,自己是A型血,怎么可能生个儿子是O型血。王鹏默默地将这个疑问藏在心里。
2012年10月的一天,王鹏带儿子到南京游玩,假装说带儿子复查一下病情恢复的情况,实际上带着小宇来到江苏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做了亲子鉴定,结论为王鹏与儿子小宇之间不存亲生血缘关系。
鉴定结果让王鹏十分沮丧。
起诉前妻重新分割财产
王鹏将前妻李梅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两人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
2013年6月30日,法院委托华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结论为根据国际惯例,可以排除王鹏与小宇在血缘上存在父子关系,可以认定李梅与小宇在血缘上存在母子关系。
近日,海陵区人民法院撤销了2012年3月14日离婚协议书中对子女抚养和婚后财产处理部分,重新分割了原夫妻共同财产,小宇由李梅抚养。
法官观点
“亲情伤害”
应给予赔偿
法官认为,王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育了别人的小孩,并付出了情感,从法律角度讲,李梅理应承担10年来小孩的这笔抚育费用,即返还王鹏10年来代为抚育小孩的费用。王鹏及其家人对小孩付出的感情也应当是法院判决时酌情考虑的因素。
法官介绍,最高法院2001年3月8日颁布《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几种情形,王鹏这种情况不在赔偿范围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之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官认为,王鹏所受的帮别人养了10年儿子的“亲情伤害”虽然不在赔偿范围之列,但这种情况造成的伤害程度与其他几种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目前,这种“亲情伤害”还是法律空白,从情理和法理上都应该考虑给予赔偿。(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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