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海口12月3日电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林玥 江浩 一名山东籍男子李某在三亚打工几年没赚到钱,因生活不如意竟持铁锤怒连砸银行五台ATM机,造成银行经济损失25011元。经海南省三亚城郊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天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其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
经查,李某系1980年出生的山东省枣庄市男子,来三亚打工好几年了,苦于一直没赚到钱。尤其是最近两年,李某身份证丢失后,不仅找工作困难,还租不到房子,一直在三亚市月川广场露宿。2013年6月底,李某独自一人在三亚市月川村一个小饭馆喝酒,联想到自己近几年的遭遇,李某越想越觉得自己倒霉,心情愈发郁闷。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李某从路边捡了一把铁锤,来到中国工商银行三亚市迎宾支行自动存取款机处,对着五台自动存取款机的OPL屏一顿猛砸。
经鉴定,物损价值达25011元。事后,李某并未逃离现场,在银行工作人员查看银行自动存取款机时,李某还主动上前承认自己砸机器的行为。银行工作人员当即报警,公安干警赶到现场将李某抓获,并当场缴获作案工具铁锤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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