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少宏 通讯员/钟紫薇 曾维亮)4名90后小伙夜色下在阳台喝酒聊天,其中一人随口吐痰刚好吐到途经此处的路人身上,路人随口回了一句脏话,4名小伙竟冲到楼下动手打人,导致对方受伤。近日,其中3人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到1年3个月。
岑某吉、梁某、岑某某是来自贵州的同乡,均在东莞市桥头镇务工。6月23日0时许,3人与朋友邹某(另案处理)在桥头镇某出租屋三楼阳台喝酒聊天,岑某谎往楼下吐了口水,恰好吐到途经该出租屋楼下赢某的身上。赢某一时愤怒对岑某吉等4人骂了一句脏话,不料此时喝了一些酒的岑某吉等4人从楼上冲下来追赶赢某,并围着赢某拳打脚踢,致使赢某颅骨骨折,左眼眶骨折。
岑某吉等人伤人后随即逃离现场。民警接到报案后于当日将岑某吉、梁某、岑某某与邹某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赢某所受损伤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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