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李某某案二审宣判,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一个月前,合肥也发生了一起强奸案件,案情与李某某案非常相似。
小娟刚刚年满14周岁。11月3日18时许,小健与肖文电话联系,称晚上带小娟出去喝酒,如果晚上小娟喝多了,肖文可以与其发生性关系。接到电话,肖文想到了同在一个小区的小阳、小豪、小杰。四人商量,先把小娟灌醉,然后把她带至旅社,轮流与其发生性关系。
当晚20时许,小健将被害人小娟带到一家饭店。小阳、肖文、小豪、小杰轮流与小娟喝酒,把她灌醉。小阳购买避孕套分发给肖文、小豪、小杰,并将她带至蒙城路一家旅社,小阳将她强奸。随后,肖文正欲强奸小娟时,恰好小娟酒后清醒反抗,肖文强奸未遂。4人逃离现场。
11月4日清晨5时许,民警在网吧内将小健、肖文、小豪、小杰抓获。次日,小阳投案自首。警方认为,5人行为均触犯刑法,涉嫌强奸罪。
记者从庐阳区检察院获悉,该案已进入审查批捕阶段。犯罪嫌疑人肖文只有16周岁。检方提醒,这起案件应该引起社会重视,“监护人应该对孩子加强监管,未成年人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女孩子,千万不要和陌生男子喝酒。 ”(庐侦 周丝韵 戴文静 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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