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坚决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强化执纪监督。截至11月底,云南省共查处公务用车违规问题106起,处理11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
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工作中,在全省各州市和118个省级单位、23户省属国有企业上报清理自查情况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分别组成8个督查组和10个督察纠察组,采取座谈、现场查看、数据核实、查阅资料、延伸检查和上路督察纠察等方式,深入16个州市和昆明地区交通繁华路段,对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等5项内容及转借军警车、牌证和公务用车违规悬挂军警号牌、非军警人员驾驶军警车辆等10个方面进行了重点督查和督察纠察。据统计,全省共清退不符合规定外借的公安号牌547副,处置超标车190辆,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2月,10个州市和94个县(市、区)及省统计局、省残联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现全覆盖,6个州市在部分县(市、区)及直属部门公务用车标识试点的基础上,正陆续全面推行,亮出了公车身份,加强社会监督,防止公车私用。
近日,云南省纪委对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云南金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规购买超标车问题,昭通市盐津县公安局违规购买超标车并长期出借盐津县驻昆办问题,昆明重工中学总务处主任唐磊公车私用问题,玉溪市易门县公安局副局长、龙泉派出所所长、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吕坤违规驾驶警车问题,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梁玉强违规驾驶警车问题,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志新公车私用问题,临沧市镇康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李丛蓉公车私用肇事问题,临沧市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驾驶员李永祥公车私用问题,曲靖市陆良县马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仕红坤私借公车问题,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主任科员徐宏伟公车私用问题10起公务用车违规行为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省纪委提出,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将组织全省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严禁违规悬挂或套用军警号牌和违规购置使用超标车等规定,推动云南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工作扎实开展。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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