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若是在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合同无效
故事>
“我们夫妻俩经济条件不算好,现在有了娃儿,就更想有个固定工作。”上个月离职时却发现自己已怀孕,李妍想再回到原单位,这还可能吗?
工作不顺心
2011年11月15日,对24岁的李妍来说意义重大。“我终于被梦寐以求的IT公司录取了,男朋友也在那天向我求婚。”
李妍负责软件编制,月薪3000元。“结婚后,没有度蜜月,也没有办婚礼,为的就是在公司好好干下去。”
不过,这份工作压力大,时常通宵加班,让李妍的家人意见很大。
“但是老公也是普通职员,我不上班,怎么还房贷?”李妍说,不论是出于梦想还是现实考虑,她都得努力工作。
不过,一年后,由于公司系统升级,李妍感觉自己很难适应新系统,学来学去,越来越退步。一次,李妍出现明显错误,导致公司客户流失。公司最后决定将李妍调到市场部,这让李妍感到更吃力。李妍开始考虑是否放弃。
被谈话离职
今年国庆后,李妍的劳动合同面临到期,公司领导再次找到李妍谈话。
“我清楚自己的情况,也明白公司的意思。”10月底,李妍开始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支付了她6000元的经济补偿金和3000元的工资后解除了她的劳动合同。
没想到,刚辞职一周,李妍开始感到身体不适,检查发现已怀孕近两个月。这个结果让李妍既惊喜又忧虑。
“早知道有了娃儿,就不辞职了,起码有份固定工作,经济压力也不会这样大。”李妍向闺蜜大诉苦水。
“你这种情况,应该可以回去上班哦?”听了闺蜜的这句话,李妍找到公司领导。
“我怀孕了,公司是不能和我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我要回来上班。”领导听后连连摆手拒绝,“这怎么可能?我们已经解约了,你不属于我们的员工。”
上周,李妍来到当地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咨询。“陈琳律师说,公司这次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是无效的!”
李妍告诉记者,如果公司拒绝自己的请求,她准备申请劳动仲裁。
O2011年11月15日
李妍被我市某IT公司正式录取
O一年后
当她逐渐适应工作时,却又遇公司变革,被调其他部门工作
O2013年10月底
合同面临到期,公司找到李妍谈话,并与李妍解除劳动合同
……
O辞职回家一周
医院检查时发现,李妍已怀孕近两个月……
律师说法>
虽然劳动关系已解除
李妍可主张无效
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陈琳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陈琳说,10月底,在不知道李妍怀孕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李妍解除劳动合同,其程序和依据都没有问题。但现实的情况是解除劳动合同时,李妍已经怀孕了。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与李妍解除劳动关系。
(除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相关>
劳动合同争议多 这三种情况最常见
昨天,重庆晨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今年我市41家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共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22起,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其中,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和终止引发的劳动争议高居首位,占总案件的近40%;工伤理赔类案件占20%,排在第二位;而由劳动报酬引起的争议居于第三。
劳动合同
签订合同前必须谨慎
“劳动合同方面争议最多,原因主要有三点。”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郑腾飞律师介绍,一是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是用各种方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对经济补偿金数额无法达成共识。
郑律师提醒说,劳动者在求职中,一定要先弄清楚用工方是否具有劳动用工主体资格,如果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那么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能算雇佣合同,此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范围;其次,劳动者必须要求企业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平时还应当注意收集、保存能够证明自己和企业具有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如考勤签到表、工作证、工资单等,以便及时有效维权。
工伤理赔
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郑律师说,因工伤理赔引发的劳动争议主要有两点,一是一些用工单位因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不愿意承担责任;二是一些企业拒绝支付、故意拖延或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伤待遇。
郑律师提醒说,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一定要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只有先认定为工伤,才能够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赔付。对于一些用人单位不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郑律师说,员工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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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劳动报酬
平时要注意收集证据
郑律师介绍,拖欠工资情况,常发生在建筑用工领域。而对加班工资的争议,主要是企业安排员工加班,但是事后不安排补休也不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因此,郑律师提醒广大劳动者,在平时工作中,就应当注意保存排班表、考勤记录等书面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别提醒>
答题抢电影票结束 2000张电影票“名花有主”
12月16日,由重庆市总工会主办、《重庆晨报》承办的“五一杯”重庆市首届职工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正式开始。活动进行的这几天,得到了读者的热烈反响,很多读者参与到活动中来。有的参加知识竞赛答题,有的转发重庆晨报微博,@自己的同事,通过晨报绘制的一张漫画,学习《劳动法》,同时,也获得了电影票。
昨天,2000张UME影城电影票全部“名花有主”,请获得电影票的市民凭本人身份证,在下月30日前到渝中区较场口85号大元广场(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大楼)9楼重庆晨网办公室领取电影票。电影票有效期至明年3月20号,获奖者请按电影票背面的使用须知使用。
本组文/重庆晨报记者 黄乔 实习生 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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