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通讯员刘奇琦)自称是公安局一处长、在法院有亲戚可帮忙打官司,今年50岁的无业男胡某诈骗16.3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曾因非法拘禁被判有期徒刑的胡某又以诈骗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罚款4000元,退赔犯罪所得。
据指控,胡某在一朋友家做客,结识了闹离婚借宿在该朋友家的李女士。得知李女士情况后,胡某便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治安处处长,在法院有亲戚,可帮李女士打离婚官司。
此后,胡某以需请人吃饭、送礼、交中介押金等理由,向李女士索要钱款16.3万元,其中一半钱为李女士的借款。李女士一直等离婚官司的消息,半年后到法院查询,才知自己的案子根本没立案。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胡某编造虚假事实骗取李女士的信任,在短时间内多次骗取李女士钱财且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故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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