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12月24日报道
山东警方日前逮捕了毒快递事件的三名嫌犯,被有毒化学品污染的包裹导致了一人死亡,九人中毒。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2月23日报道,广饶县一名男子在收到被化学品污染的鞋子后因氟乙酸甲酯中毒身亡,这种化学品是从同车运输的另一个包裹中泄漏出来的。该男子的妻子、女儿,以及寿光和胶州另外两名收件人在接触了包裹后也出现了中毒症状。
负责送件的圆通快递加盟公司的五名员工也因接触泄漏物中毒。
广饶警方在电话中说,他们已经拘捕了该快递加盟公司的负责人、有毒物品收件方药品公司的负责人以及寄件方湖北一家化学品厂的一名负责人。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2月23日报道,正当山东省“夺命快递”事件引发舆论谴责执法部门和相关业者疏失之际,中国国家邮政局22日透过官网发布紧急通知,即日起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收寄验视制度专项整治活动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确保2014年春节前快递业服务旺季期间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最新披露的细节显示,11月29日山东市民刘兴亮收到被剧毒化学物品氟乙酸甲酯污染的快递后而中毒死亡,此事件并非偶发,而是层层违规,法律法规执行无力所致。
国家邮政局在22日发布的通知强调,要重点检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否严格遵守物品验视、核对物件凭证原件等收件验视制度。
受访学者向本报指出,这起造成山东一人死亡多人中毒的事件反映了中国法律执行不严格的普遍问题,同时社会各界的法治意识必须加强,才能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否则单方面靠执法监管,执行时还是会遇到资源有限,难以时刻保持执法力度的问题。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接受《联合早报》采访时指出,针对“夺命快递”事件,从法学层面可以呼吁落实更具体的规定,要求执法机关在重要领域或行业主动介入,加大执法力度,但是像遍地开花的快递业,执行上会有困难。
他认为,事件反映了时下执法所面对的普遍问题 ,一方面是执法不严格,另一方面私人和机构对法治的自觉也不足。
中国快递业近年来发展蓬勃。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刘君在今年5月举行的2013中国快递行业(国际)发展大会上表示,从2006年到2012年,中国快递业务量由10亿件增长至57亿件,翻了两番半,年均增幅达33.7%,规模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最高日处理量突破3000万件。
国家邮政局最新数据显示,仅今年11月份,中国快递业务量完成10.9亿件,同比增长61.9%。
然而,报道指出,快递业发展欠缺规范经常受到诟病,衍生出新的社会问题如倒卖个人信息、监守自盗、暴力分拣等时常成为新闻热点。
报道认为,此次快递“传毒”致死事件反映出,发件企业不告知发件物品,收寄公司不严格验视,快递公司明知物品有问题还投递,种种不规范酿成收件人中毒死亡的悲剧。
另一方面,事件涉及快递加盟企业,引发舆论对快递业加盟模式门槛低、管理松散、监管缺失等问题容易发生的疑虑。
有分析指出,快递行业出事是迟早的问题。中国快递业现有的法律法规,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还是《邮政行业安全防范工作规范》,都详细规定了禁止邮寄的违禁物品种类和严格的验视制度,并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法律法规在执行中却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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