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纪委网站昨天通报,长期以来,纪检监察干部忠于职守,得到人民信赖。但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未能经受住考验,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现将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
职务:广东省梅州市纪委原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吴汉林金额:1029万、20万港元
2012年6月,吴汉林在参与调查梅州市拍卖行过程中,收受人民币4万元。同年7月,吴汉林在协助调查广东梅县嘉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过程中,先后6次受贿共计1025万元、20万港元。
2
职务: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室原主任唐春刚金额:493万元
2004年以来,唐春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泄露工程招标信息、介绍施工队伍、帮助追讨工程款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493万元。
3
职务:黑龙江省纪委信访室原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朱明义金额:60万元
2007年11月,朱明义利用其信访干部的特殊身份,对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某进行了解、王某请求其帮忙之机,先后两次收受、骗取王某所送60万元。
4
职务:安徽省涡阳县纪委原副书记、城关镇党委原书记姜伟金额:890.1万元
姜伟在2004年至2010年担任涡阳县纪委副书记期间,在购置土地、拆迁补偿等方面受贿256万余元;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贪污10.1万元;伙同他人4次非法买卖土地获利62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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