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间隙三五领导在会场外扎堆“冒烟”的情况有望不再出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吸烟,在打造无烟党政机关的同时,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也严格实行“无烟化”。
京华时报记者李秋萌
及时劝阻他人吸烟
《通知》指出,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作出了明确规定。近年来,通过各方努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要看到,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仍较普遍,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危害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而且损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通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同时,要积极做好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
公务活动不得敬烟
同时,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要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此外,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各级党政机关要动员本单位职工控烟,鼓励吸烟职工戒烟。按照《通知》要求,卫生、宣传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烟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禁烟控烟的良好氛围。
《通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现状
有的卫生局领导带头抽烟
中国疾控中心原副主任杨功焕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国家室内公共场所实行全面无烟已有两年多的时间,但收效甚微。
杨功焕说,从已经出台地方控烟条例的多个城市的经验来看,发现了某些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冒烟”,却无人敢劝阻、无人敢处罚,这无疑削弱了条例的执行力,也“从上至下”地忽视了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无烟规定,“有的地方卫生局一把手就在办公场所点烟,谁敢说他?”
烟盒包装警语一直没奏效
杨功焕透露,我国尚无一部国家层面的控烟大法出台,严重制约了我国控烟履约工作,图形警语上烟盒包装、烟草业广告赞助、烟草税率过低等问题都没有解决。
《烟草控制公约》实施准则规定,缔约方应在公约生效后5年内出台国家层面的无烟立法。按照中国政府的履约承诺,2011年应该出台国家层面的无烟立法。但在2012年进展报告中,中国只在医疗和教育系统禁止吸烟。室内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的落实情况很不乐观。目前,我国只有上海、杭州、哈尔滨、天津、广州、兰州、青岛、深圳等8个城市出台了由人大批准的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的法规。
解读
体现了国家对控烟的决心
杨功焕认为,领导干部带头控烟只是我国控烟工作中的一小步。我国烟酒文化历史悠久,此次在“两节”之前,由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的《通知》预计将对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干部禁烟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这是国家最高层面对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做出的明确要求,对领导干部是一种有力的约束,《通知》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控烟的决心”。
杨功焕表示,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疾控中心已经着手拟定全国公共场所无烟法规,拟严格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将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工作场所以及网吧、餐厅等室内公共场所全部定义为需要100%禁烟的场所。在此法规出台前,领导干部带头禁烟将为我国全面打造无烟化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打开局面,“当然执行效果需要公众参与监督,领导干部的抽烟行为将接受公众无死角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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