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40多岁的龚女士在朝阳区卧龙小区当保姆。2013年4月26日15时许,龚女士到其雇主家做工时,不慎摔入一尚未盖上的地井内,摔至10级伤残。龚女士将北宇物业服务公司诉至朝阳法院,并索赔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16万余元。昨天,朝阳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该案。
龚女士代理律师称,事发时,北宇物业的绿化工人将小区内道路上的地井盖打开,从地井中引水,浇灌路边绿植。龚女士到雇主家上工,自南门进入后左转向西行,因手机响,正要接听时,突然摔入水井中,龚女士两手卡住了井口。经医院诊断,龚女士右踝关节骨折、关节面移位等,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庭上,北宇物业项目经理房先生称对龚女士的遭遇非常同情,他表示,当时绿化工人正浇水,且已在地井附近设置了锥形桶提示安全,龚女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走路时打电话,应对这次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出于人道主义和同情,物业可给予20%的经济补偿。
法官宣布双方可庭下调解,调解不成将择日宣判。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