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思娅)因情人对自己的态度越来越冷淡,男子顾文启打算报复,并持刀连砍情人20余刀。昨天记者获悉,顾文启被市一中院判处死刑。
55岁的男子顾文启,是吉林省人,据检察机关指控,顾文启于2011年9月间与赵某(女,殁年39岁)相识,后与赵保持暧昧关系。2012年9月间赵与顾文启关系逐渐疏远,顾文启因此对赵不满。
2013年2月1日晚,顾文启为泄愤将赵某使用的三轮车推至海淀区永定河引水渠北岸西翠路东侧附近时,被赵发现。顾文启遂持携带的菜刀猛砍赵某的头面部、双上肢等处,造成赵共22处创口,急性大出血死亡;后顾文启又用锤子将前来阻拦的赵某姐姐右手砸伤,经鉴定为轻伤。顾文启于2013年2月2日被查获归案。
法院认为,顾文启持刀连续、多次砍击被害人赵某头面部等部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后,顾文启又用锤子将前来阻拦的赵某姐姐右手砸致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顾文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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