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松垡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表》名册上显示,填表人为闫新兰(图中画圈处),周春香在认为有问题的账上做了标记 摄/法制晚报记者 董振杰 |
通州区马驹桥镇大松垡村新任妇联主任周春香昨天向《法制晚报》记者实名举报,前任村妇联主任闫新兰在任期间,在申领独生子女费方面近两年存在54笔虚报、多报等情况。
根据举报,闫新兰的小叔子乔国红的孩子已经在2007年去世,但2011年、2012年间仍在领取独生子女费。
今天上午,通州区马驹桥镇纪检部门表示,正对举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镇计生办主任表示已经知道此情况。
举报 前任不积极交接 自查资料发现猫腻
举报人周春香说,自己是2013年5月经过村民投票选举,上任通州区马驹桥镇大松垡村妇联主任,她的前任是闫新兰。“闫新兰在大松垡村当了至少15年的妇联主任,她今年60岁了,该退休换届了。”周春香说,“闫新兰现在是村里的支部委员,分管统计、民政等工作。”
据周春香介绍,自己上任之后,闫新兰对交接工作并不积极。“按照程序,她应该将村里以前的资料交给我,对工作做一个交接和安排。”但周春香称,她没有接到任何文件,哪怕是一张小纸条。
“2013年10月份前后,上级要求我们上报村里201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的申请名单。”周春香没有任何名单可以参考,于是来到马驹桥镇政府,要求查找前几年村里领取独生子女费的花名册,“镇里主管计生的人给我拿出了2011年和2012年的大松垡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表》名册,我复印了一下。”
她仔细翻看拿到的名册复印件,发现2011年、2012年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和领取存在大量问题。
按照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及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领取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如果只有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户口在当地,按照规定每年只能给户籍在当地的父母一方发放60元。
但周春香统计发现,在2011年的名单中,全村570多户家庭中,重复申报领取独生子女费、多领取120元的家庭有17户,多报60元(只有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户口在当地)的有12户,尚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却申报领取的有8户。
在2012年的名单中,重报、多报的共有7户,而根本没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有证却没领过钱的有10户。
“这两年全部统计了一下,2011年至少有3540元,2012年至少有3740元,是存在问题的。”周春香说,闫新兰当了15年妇联主任,要是按照这个数字推理,可能会有数万元的独生子女费去向不明。
吃惊 孩子去世已五年 前年还在领费用
周春香发现,现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吕会杰在2011年一次性领取了300元独生子女费,超出标准180元。而闫新兰的小叔子——村民乔国红的孩子乔霑早在2007年8月13日患病身亡,但在2011年和2012年,乔国红还在申领独生子女费。“难道死人还在领钱?”周春香很吃惊。
“我在准备申报2013年独生子女名单的时候,闫新兰自己拿起名册,写上了不符合要求的乔国红两口子的名字。”周春香说,“闫新兰当时辩解称往年就是这么报的,这次也得写上。我极力反对,最后将她所写的名字划掉了。”周春香拿出了2013年的手写名册给记者看,上面确实有乔国红的名字,名字上有被划掉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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