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纠风办2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披露,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因在党风政风行风评价中做“手脚”,致使青海公安系统在2013年全省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综合排序中垫底,相关责任人受到问责。
据青海省政府纠风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经查,乐都区公安局在2013年青海省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中向干警下达投票名额,每名干警5个名额,且规定“完不成投票任务者年终不得评优评先”。此外,乐都区公安局还借助户籍管理居民身份证之便,用清查娱乐场所时收缴的嫌疑人员身份证违纪违规进行一机多投,致使党风政风行风社会网评数据失实。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海东市纪委和乐都区纪委对此进行立案查处。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乐都区公安局纪委书记吴树贵、乐都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马学福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和行政免职处理,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乐都区公安局局长王英奎、政委应鸿鹏受到诫勉谈话。
青海省公安厅和海东市公安局对乐都区公安局网评弄虚作假行为负有不可推卸责任,根据青海省纪委研究建议,从青海省级、海东市和乐都区公安系统网评得分中分别扣除5、10和30分。经此,公安系统在2013年青海省级部门和行业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综合排序中列末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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