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通讯员 宁法 记者 郑振国)宁海一80后女子怀孕7个月,欲离婚引产,先后去了民政局、医院都未成功,最后来到法院起诉离婚。昨日,宁海县法院遇到这样一起特殊离婚纠纷案件。
现年26岁的丽丽是宁海人。男友小王也是宁海人,比她大5岁。2010年,两人登记结了婚。去年6月,丽丽有了身孕。这本是一件大喜事,却不想数月后两人却闹上法院。
昨天上午,丽丽挺着7个月大的肚子来到宁海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离婚。小王陪着丽丽一同来到法庭,表示自己也同意离婚。丽丽既不激动也不吵闹,法庭工作人员看到诉状觉得非常诧异,而诉状中的离婚理由却只是简单地写着性格不合。
经仔细询问,丽丽这才表示,自己之前已经和小王一同去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民政局却因为丽丽已经怀孕7个月不同意给其办理。于是,丽丽又去了医院,想将胎儿引产,因胎儿健康且已较大,同样也被拒绝了。法官询问为何一定要将孩子引产,丽丽却沉默不语。再三追问下,小王终于承认是自己在丽丽怀孕期间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丽丽不肯原谅他,要求离婚。
了解事情原委后,法官对小王一番怒斥,“大丈夫做错了就要有担当,要拿出态度来,还坐着干嘛?你现在跪在这里求,也要求得老婆的原谅。”之后,法官又批评了丽丽,“年轻人怎么能把婚姻当儿戏,说离婚就离婚,孩子都这么大了,怎么能说不要就不要,你们就算不对自己负责,但是必须对肚子里的孩子负责。”
小王被骂得面红耳赤,深深地低下头,之后,小王走向丽丽,请求她的原谅,并轻声说“我们回家吧,把孩子生下来”。随后,两人拿回了诉状,走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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