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挂名不履职的“头衔委员”难当了
政协委员既是荣誉,更肩负着履职建言神圣职责。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公布了2013年度省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公开通报了27名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委员名单,予以批评。
2008年省政协出台了《山西省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管理办法 (试行)》,对委员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参加视察调研5个方面情况作出细化规定,要求委员一年至少提交1件提案,反映1条社情民意信息,五年届内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学习等,以此推进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公布的通报结果表明,多数委员能够积极参加省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较好地履行了委员建言献策职责。585名委员,能积极参加各种会议活动的占到委员总数97%以上,参加各种学校培训的委员占到91%多,参加视察调研活动的占到88%以上,提出提案的省政协委员占总数的82%多,反映社情民意的占委员总数的71%。
与此同时,2013年省政协委员5个方面的履职中,有27位委员未履行其中两项,有的不参加视察调研活动,有的不撰写提案,有的不反映社情民意,有的不参加学习活动。按照省政协《委员管理办法》规定,对未履行职责的27位委员,进行大会通报、提出公开批评,并要求他们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委员主体意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履行好委员应尽的职责。
有了管理办法约束,只挂名不履职的“头衔委员”就难当了。一省政协委员说,不用心履职不好好履职就是失职,大会公开通报不履职名单,让委员们有了压力和动力,有利于今后增强责任感、促进认真履职。
(记者赵向南)
作者:赵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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