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2月20日电(记者谢樱)近日,多次向民政部门递交申请成立民间同性恋组织的材料却一直未获批准的长沙市民向小寒(化名),将湖南省民政厅起诉至法院,称民政部门回复的部分措辞侵害其名誉权。
去年年底,向小寒数次向长沙市民政局咨询注册社会组织事宜,得到的答复都是“暂时不能注册”。随后他提交了《湖南省民政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追问同性恋组织不能成立的原因。
2013年11月26日,向小寒收到了湖南省民政厅正式的书面回复。回复称,按照婚姻法“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婚姻必须是一男一女,即对同性婚恋关系是不认可的。因此,成立同性恋社会组织没有法律基础。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而同性恋与我国传统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悖,不能成立。
“回复中,他们称"同性恋与我国传统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悖",我觉得这种措辞侵害了我们的名誉权。我希望他们就此书面道歉,并撤销这一回复。”向小寒告诉记者,他们还希望民政部门能批准成立“长沙同性恋民间组织”,“因为法律条文没有明文禁止”。
向小寒对书面答复提出的异议一直没有得到回应。2014年2月19日,向小寒向开福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法院将于7日之内告知是否立案。
记者了解到,2009年起,向小寒与几个好友成立“同爱网络协作机制”,并在长沙多次开展“同志反歧视活动”,但因为没有正式注册,机构一直都处于地下运行状态,“活动开展极其不便”。
作者:谢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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