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决定,五一起在二级以上医院开展 长沙早已明令不准医务人员收“红包”
本报讯(记者 匡春林)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决定,自5月1日起,开展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国家卫计委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对此,长沙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长沙执行的医药行业“九不准”中就明确规定,医务人员不准收受患者“红包”。接下来,长沙二级以上医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新规,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职业道德的规范管理。
国家卫计委要求,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并认真解答其疑问。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国家卫计委提出,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签字。为体现医院法人代表责任,可在医方签名栏印制法人代表姓名。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作为一名医务人员,不收红包是起码的职业规范。”长沙市卫生局医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卫计委要求,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将列入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国家又出台新的规范医患关系的规定,长沙也将按照规定尽快部署并严格执行。同时,记者从市内多家医院了解到,目前各医院对于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行为均有严格规定,一旦发现医务人员违规收受“红包”,将对医务人员进行处罚。
“有部分患者总认为医生收‘红包’后会更尽心尽力,虽然医生一再拒收,但仍有患者及家属坚持送,让医务人员也颇觉尴尬。”市中心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院对于医务人员收到的“红包”一律采用退还制,一般由护士长或第三方将“红包”退给患者,实在退不回去,就将“红包”的钱充入该患者的住院费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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