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毛新宇、周汉民、武冬立等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表态,希望国家加速反恐立法。对此,长期研究反恐问题的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安全与军控研究所所长李伟称,这是因为中国国内的恐怖威胁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蔓延,呈现上升趋势,以事后惩处为特点的《刑法》已很难防范恐怖份子的暴行,而《反恐法》将更注重如何预防。他透露,国家正在进行相关反恐立法的调研和起草工作。
搜狐网:你怎么看待“反恐立法成为‘两会’热议焦点”这一现象?
李伟:中国目前面临的恐怖威胁形态,已经从原来主要局限在新疆,到现在的向全国蔓延。从去年10月28日的天安门金水桥案,到今年3月1日的昆明火车站恐怖事件,人们看到恐怖威胁呈现上升态势,所以目前呼吁中国制订和出台《反恐法》的呼声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搜狐网:追根溯源,建议中国进行反恐立法的声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李伟:从2001年以后,中国一些专家学者就开始对此呼吁。
搜狐网:当时面临什么样的国际国内背景?
李伟:当时的国际大背景是全球恐怖活动越演越烈。而中国国内背景是,新疆地区东突恐怖势力活动增加,上世纪90年代出现了一系列恐怖袭击事件,如1992年的乌鲁木齐汽车炸弹爆炸事件及其他地区的投毒、暗杀事件。
搜狐网:国际和国内对此采取了哪些打击行动?
李伟: 2002年9月11日,“东突厥伊斯兰运动”被联合国公布为恐怖组织,受到制裁。2003年,中国公安部将包括“东突厥伊斯兰运动”在内的四个组织认定为第一批“东突”恐怖组织。美国也将该组织列入国务院每年颁布的恐怖组织名单。
搜狐网:此后在反恐立法方面,中国做了什么?
李伟:在2001年学者呼吁制订《反恐法》之后,在反恐立法方面,中国有过三个大动作:《刑法》两次修订,细化了对涉恐活动的惩处,并把联合国关于恐怖活动的罪行入罪;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通过《关于加强反恐怖有关工作问题的决定》,对于恐怖分子、恐怖组织、恐怖活动进行了界定。这一决定意义重大。
此外,在北京奥运会举办前,国际奥组委希望中国把恐怖活动作为安全威胁的首要因素,确保奥运安全。一些专家也在此期间提出《反恐法》的调研、法律制订等相关问题。
搜狐网:在当前形势下,国家在反恐立法方面又在做什么?
李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着手出台一些地方反恐法规。国家反恐专业部门、立法相关部门的调研和相关反恐立法的起草工作也一直在进行。
搜狐网:有了《刑法》,为何还要有《反恐法》?
李伟:以往人们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恐怖活动就是一种犯罪行为,刑法加大加重惩罚,就足以震慑恐怖分子。
但此种想法不了解恐怖袭击与一般犯罪活动的不同点:《刑法》是一种威慑法,最高惩罚是死刑,基本原则是“你犯罪,我惩处”。但恐怖分子实施的是自杀袭击,本身就不想活。因此,《刑法》的威慑效力很难阻止恐怖分子暴行。
《反恐法》是预防法——不容忍恐怖分子实施残害普通民众的暴力行为。在其进行恐怖袭击之前,要采取各种措施,及早发现、制止和挫败其行为。这就需要在反恐方面的一些授权、投入和强化。这也是各国反恐立法最重要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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