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昨日下午,海淀法院执行法官,将执行来的2700元赡养费交到赵老太手中。
此前,83岁的赵老太将自己的七个子女,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获法院支持。
起诉
常年患病无任何收入
昨日下午2时许,和平东桥南一处老旧小区里,一进楼道就闻到一股浓浓的中药味。
赵老太居住在该楼二楼一个53平米的两居室中。因患上老年痴呆,她已不能正常言语,身着一套红棉袄、棉裤,瘫坐在轮椅上,晒着太阳。
一年前,赵老太将自己的七个子女诉至海淀法院,索要赡养费。
赵老太在诉状中称,她和丈夫共养育了四子三女。2000年丈夫过世后,她因常年患病、没任何收入,长期寄居在次女王玲(化名)家中。考虑到七名子女都有赡养义务,决定将包括王玲在内的子女们告上法庭,希望法院明确七名子女的责任,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700元。
庭审
儿女抢做母亲监护人
诉讼中,赵老太的长子等四人表示赡养老人没问题,但不认同老人采取诉讼的方式,并对老人作为原告的诉讼行为能力提出了质疑。
庭审记录等显示,法院意识到了这一问题,首先就该程序问题展开审查。法院发现,赵老太确实患有老年痴呆,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其长子、次女王玲分别提交了一份居委会开具的监护证明,要求成为老人的监护人。其中,长子找的是他本人居住地居委会,王玲找的是赵老太户籍地。
法院审查认为,监护人应由赵老太住所地居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又考虑到老人当时与王玲共同生活居住,确定王玲为监护人,也能方便老人及时得到赡养费和医疗费。
2013年3月,海淀法院判决,七名子女自同年4月起每月支付母亲赡养费三百元。
执行
三子女拒接法官电话
据王玲介绍,兄妹七人本身个性都很倔,加上老人患病、家里拆迁等,他们之间难免有分歧。经过这场官司后,七人分成两拨,有三个人迟迟不肯露面、不接电话,其余四人每月都能按时交赡养费。
“一开始连法官电话也不接。”海淀法院陪审员陈军介绍,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和老人子女年龄相仿,她本想发挥陪审员优势和他们拉近距离,但也总是被挂电话。后来了解到三名子女也惦念老人,但又各有情绪,最后是老人的一个外甥从中协调,将三人的钱凑齐交到了法院。
昨日,陈军与法官们一起将2700元执行款送到了赵老太手中。
拿到钱后,王玲不停向法官道谢,赵老太也张张嘴,含混不清地说着“谢、谢……”
办案法官表示,他们将考虑给老人单设账户,让子女定期将钱款打入指定账户中。
追访
精神赡养诉求凸显 执行遭遇困难
海淀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蔡立表示,在越来越多的赡养案中,精神赡养诉求开始凸显。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增加了“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但大量案例显示,很多家庭在诉前就已破裂,诉讼后一些成员彻底“蒸发”。虽然法院强执时可划拨银行存款等,但并不足以修复已破裂的社会关系,更无法满足精神赡养。法院主要是通过居(家)委会协调,也有约定时间地点后,法官陪同一起探望。但有极端情况,一些子女会将老人藏起,不让其他子女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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