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快报报道了“盗墓贼狱中坦白,5年前曾在泗阳用汉墓‘练手’”一事。参与盗墓的任某、王某在狱中坦白,并指认同行的还有刘稀毛。据了解,2007年“刘稀毛” 等人就盯上了泗阳三庄汉墓,并曾经组成团伙对它进行盗掘,之后又在扬州市盗掘了5座古墓葬。不久后,刘稀毛被扬州警方抓获,并被扬州市人民法院判罚,但却漏掉了泗阳这一桩“旧事”。
昨日下午,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对刘稀毛进行判决,认为“刘稀毛”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掘古墓葬罪。考虑到他曾在1998年销售假币,被判处过8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还不到5年,又盗掘古墓葬,因此数罪并罚,被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现代快报见习记者 孙旭晖
盗墓贼曾在泗阳用汉墓“练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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