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安市吉州区王先生称,今年3月底,他准备更换摩托车驾驶证,却被告知他有违章行为未处理,经查询,是一辆牌照为赣D77650的小型轿车乱停放,与他的摩托车毫不相干。
王先生说:“我的驾照是摩托车E照,我根本没有小轿车驾照,吉州区交警大队为何给我贴上了小轿车的违章记录?”他对此深感不安。
摩托车主收到轿车罚单
4月3日,王先生向吉州交警大队反映情况,却被告知他的违章属实,对于这个违章,王先生必须缴纳罚款。王先生说:“这种服务态度令人不知所措,明显出现差错的违章,却为何得不到纠正?”
4月7日,记者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并及时把该情况告诉吉安市公安局。
4月9日,吉安市交警支队吉州大队经调查后进行回复:2009年6月5日15时20分,当事人王先生驾驶车牌为赣DT7650的两轮摩托车,在广场实施了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蒋春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给当事人王先生开具了编号为3624011000020494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事人王先生拒绝签字,民警依照规定已予以注明。
该处罚决定书于2009年6月中旬被工作人员杜慧伦微机操作录入系统,在录入环节出现了失误,将车牌赣DT7650输入电脑成为赣D77650,号牌种类代码为07的摩托车输入电脑成为02的小车,造成了王先生在换证时被告知其摩托车驾驶证下有汽车违法行为。
吉州交警承认失误并道歉
4月9日,该交警大队第一时间与当事人王先生取得了联络,感谢其对大队工作的监督,对其关注并提出有效意见予以奖励,对因此给当事人带来的困惑和不便表示道歉,该条违章已按照程序依法更正。
同日,记者致电王先生,他说:“违章就应接受处罚,但是张冠李戴的处罚令人感到困惑,现在我投诉目的已经达到,而且交警部门态度诚恳,我接受他们的道歉。”
吉安市交警支队吉州大队有关人员还告诉记者,该大队针对此次漏洞,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对违法处理中心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整顿,严格规范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岗位责任心教育,严格录入程序,强化教育监督,坚决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