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4月份是发布年报的高峰时段,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招待费”一词从12家央企年报中消失了。2012年以8.37亿元的业务招待费成为两市之首的中国铁建,2013年年报中“业务招待费”被清零。
年报中招待费的“消失”,并不能反映真相。在一年之间,将几个亿的招待费压缩干净,显然是无法做到的。
能够做到的是,在招待费的问题上,央企大玩躲猫猫。
以中国铁建为例,年报中“其他”一项从22.4亿元增加至32.26亿元,一年暴增了9.86亿元,增长44%。这个“其他”,简直是一个什么玩意都能装下的大箩筐啊!
不用说,打开这个筐,就能发现玄机,招待费“去哪儿”的问题就会有答案。
毫无疑问,在以天价招待费惊呆国人之后,又以乾坤大挪移轻看国人智商,相关央企的所作所为是一种挑战。
公众犹记得,针对中国铁建天价招待费一事,国资委纪委去年予以问责,通报批评57人,党纪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这证明,在缺少监管的情况下,央企的招待费一犯错误就是大错误。把招待费明明白白地亮出来,是消除腐败暗流的正道。现在居然藏匿起来,难道还想犯错误吗?
无论是焦点事件引出的教训,还是公众的担心,都指向一点:央企应该在年报中公开招待费。
然而,尴尬的是,如果央企横下一条心,就是不公开招待费,很难说是一种违法违规。中国铁建去年“挨板子”和是否公开并没有关系。
原因在于,制度上对于国企或央企的招待费公开没有硬性规定。1998年11月推出的《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有所规定,但公开的范围只在企业之内。
在当前反腐形势下,相关制度上的空白尤其令人担忧不已。国企敢于在招待费问题上躲猫猫,利用的正是这一空白。
当然,企业有权自主花费招待费,我们也不能走过度干预企业的旧路,但是,能不能有效防备和抓住招待费中的贪腐之手,形势逼人。
对这种情形,应有两点应对——一是如专家所言,国资委要定期对央企的招待费做专项审计,定期向大众披露审计结果,汇报整治情况,让百姓看到一个清晰的招待费管理流程和结果;二是立法立规,填补空白,让央企或国企的招待费无权隐匿不出。在这个问题上,地方已有破冰之举,2010年,浙江省发布了《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国企要公开企业业务招待费用的使用情况。今年3月消息,《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今年5月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国企招待费和领导收入都要公开。
国家层面的规定何时出炉?别让公众等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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