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生委电话致歉
再有一周左右,在北京工作的媒体从业人员高明勇的孩子就要出生了,回顾起办理准生证颇为戏剧性的过程,真是让他有些“伤不起”。
“我和爱人原籍河南,后因上大学、工作,我的户口留在江苏省南京市,她的户口因故留在家乡一个城市。”高明勇说,像他们这种情况,在当前的中国流动人口中比较普遍,办理准生证最常用的办法,是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去办理。几个月前,经岳父打听,他们准备好了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材料:“包括我和爱人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各自所在单位开具的‘初婚未育无抚养’证明信、我个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初婚未育无抚养’证明信。”
因为是头胎,又属于“初婚未育无抚养”,晚婚晚育,条件合法,材料齐全,高明勇以为事情进展会很顺利。
不料,一上来就被“卡”住了。对方理由很简单,按照高明勇爱人所在的河南某市的计生政策规定,办理准生证,需要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并加盖男方户籍所在地辖区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两级政府的公章。
但是,当高明勇从北京前往南京盖章的时候,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的一个工作人员告诉他,根据南京市的规定,不在南京市以外地区的公文上盖章,只能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信。
矛盾就这样出现了。高明勇爱人户籍所在地的某街道办计生办态度很坚决:“不按要求盖章,不能办理准生证。”
随后,高明勇的岳父几次三番前往计生办办理,都无果而返。
这时高明勇又想到一招,回南京办理,但当他赶到南京后,被告知,他是集体户口,根据规定,只能由女方出具准生证,男方负责提供材料。高明勇意识到,这条路走不通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方法是可以到高明勇的原籍河南的另一城市去办理。
于是,高明勇的父亲前往计生部门打听如何办理,被告知需要加盖13个公章或签字,分别是5个村民代表、村计生干部,村主任、村支书、乡计生办工作人员、分管的副主任、主任,分管计生工作副乡长、乡长等。
当高明勇的父亲“弄到”第九个签字的时候,高明勇决定放弃了。
“这条路代价太大了。在与家乡计生部门负责人通电话时,他告诉我,我和爱人的户口需要迁回原籍才能办理准生证——而我的户口如果迁回,将直接改为农业户口,涉及到现在的户籍身份,如果是农业户口,哪怕我在北京工作,可能只能办理农村的新农合,而非现在的城镇人口的社会待遇。”高明勇说。
感到有些走投无路的高明勇一气之下,在网上发了一条微博:“别再逼我。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要给你个说法。”
随着高明勇所发的微博传播得越来越广,事情终于有了转机:有个朋友看了高明勇的微博之后,帮他联系了当地政府,最终政府出面协调把这个问题给解决了。在得到了可以办理的肯定答复后,高明勇带着近七个月身孕的妻子回河南办下了准生证。
高明勇在微博上“晒”出了这张来之不易的准生证后,没想到,国家计生委的工作人员竟然给他打了个电话。
“他们向我道歉和感谢。道歉是针对我办证过程中面临的种种不便,感谢则是因为我在表达办证难的问题时一直都很克制和理性,而且他们说我的遭遇对计生委的工作也有帮助。”高明勇说,“通过和国家计生委的工作人员接触,我发现,其实国家计生委早就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他们对于这方面的情况也掌握得非常透彻,各种各样的情况都很了解。他们也一直在努力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更合适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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