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陈晓生(化名)在自家楼下将偷车贼抓了个现行,小偷仓皇出逃,却被一路紧追,慌不择路的小偷跳下河中,却被车主丢掷砖块,最终小偷溺水而亡。
日前,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电瓶车车主陈晓生有期徒刑5年。
小偷撬锁被车主逮个正着
去年8月的一天晚上,陈晓生骑着自己新买的电瓶车回到家中,刚将车子锁好上楼,不一会儿就听到电瓶车的报警声。警觉的陈晓生赶紧下楼查看,正遇上小偷刘建(化名)在用工具撬锁。
一想到自己的车子还是前几天刚买的,气不打一处来的陈晓生一把揪住刘建的衣服,质问其为何要偷车?刘建眼见事情败露,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一把甩开陈晓生的手,急忙向小区外跑去。在两人撕扯的过程中,刘建的衣服被陈晓生撕破,只能光着膀子在路上飞奔。
陈晓生也并非无能之辈,他眼看小偷就要逃得无影无踪,怎能善罢甘休,一路紧跟不舍追赶刘建,两人沿着马路展开了追逐。刘建怎么也无法甩掉陈晓生,虽然他还不小心摔了一跤,但又马上爬起来继续“逃命”。最终,他只好跳进了路边的河中,向对岸游去。
陈晓生不会游泳,当他跑到河岸时,发现岸边堆场有不少砖块,便捡起来往水中扔。不一会儿,刘建在水中挣扎了片刻就没了声响。陈晓生此时才想起来报警。
警方出动航船进行打捞,翌日才发现刘建的尸体。经法医鉴定,刘建系溺亡,其左额顶部裂创,系带有棱角的钝性物体作用头部所致。
不被砖砸到,小偷不会死
检察官在审查该案时发现,有两名证人证实陈晓生曾多次向河中投掷砖块,但陈晓生却对该行为闪烁其词,坚称从未扔过砖块。
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发现,事发河道中间水深1.2米,死者身高1.7米,照常理应当不会溺亡。陈晓生向河中的刘建投掷砖块,导致刘建头部受伤,最终体力不支导致溺亡。法医的鉴定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
浦东新区检察院指控,陈晓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陈晓生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且已部分给付赔偿款,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据此判处陈晓生有期徒刑5年。
为何不是“见义勇为”而是“故意伤害”
检察官表示,在这起案件中,车主陈晓生出于见义勇为的动机,但在追逐小偷刘建的过程中以及刘建跳进河道后,刘建没有严重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陈晓生向河中投掷砖块的行为,有失妥当。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明知其行为会发生致人受伤的后果。陈晓生因为对事实认识错误,行为从开始时的假想防卫转化成惩罚被害人,有放任被害人受伤后果发生的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
检察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鼓励广大的群众见义勇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但是无论什么样的行为,都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保持一定的“度”,刘建的偷车行为固然可恨,但也不应该用生命的代价作为抵偿。像陈晓生这样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 “见义勇为”的范畴,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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