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也无法证明用秤砣
23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重点围绕案件经过、被害人邓正加死亡原因、被害人是否有过错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当日下午,法庭审理结束后表示将择日宣判。
2013年7月17日,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在执法过程中,与该县南强镇莲塘村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因邓正加妻子黄某谩骂行政执法人员,且邓正加用秤杆戳向廖卫昌,四名被告人便上前对邓正加进行殴打,诱发邓正加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会处畸形血管破裂,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而死亡,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结合四名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及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四被告人不服,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昨日此案公开开庭审理。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消息,庭审中澄清了此前网上的一些传言。如早前网传“城管用秤砣秤杆殴打瓜农”,根据15名证人的证言,并无人明确看到城管用秤砣秤杆打人。法医鉴定结果也无法证明瓜农身上伤痕是被用秤砣殴打造成。
L综合新华社、央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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