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保安法官黎泰军被撤职并降级!昨日,云南省高院官方微博云岭法徽发布消息称,省高院已对4月7日因小区停车问题与保安发生争执,并动手推打值班保安谭明,致其头部受伤的黎泰军作出处分:从副处降为正科;其担任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的撤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据事发小区保安队班长介绍,如今黎某态度已有好转,而被打保安谭明已辞职离开。
黎泰军被撤销职务
28日,云南省高院对黎泰军作出撤职处分的决定。
经云南高院调查核实,今年4月7日20时13分许,黎泰军驾驶私人轿车返回至其居住的昆明阳光果香小区,因车辆进入小区问题与值班保安谭明发生争执,黎泰军动手推打值班保安谭明,致其头部受伤。经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谭明伤情为轻微伤。4月21日,黎泰军向谭明及小区物业、保安公司道歉,双方达成和解。
黎泰军的行为违反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云南高院决定对黎泰军给予撤职处分,从副处降为正科;其担任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撤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省高院外宣办负责人称,关于此事暂不接受媒体采访,一切都以法院官方微博发布的消息为准。
被打保安去向不明
昨日云信记者再次来到昆明阳光果香小区的保安岗亭,4月7日事发当晚也在现场的保安队班长杨某介绍,事后黎泰军已向被打保安谭明当面道歉并达成和解,如今,黎泰军对保安的态度也有了好转。
“黎某道歉后,我又看到过他几次开车进出小区,有一次我给他递门禁卡,他可能没拿稳就掉在了地上,我说对不起,他还说没有事。”保安队班长杨某说。“谭明是一个性格温和的孩子,现在他已经辞职离开了,听说他不想再做保安。”
谭明所在的云南展宏保安公司负责人彭某说,谭明持有有效的国家保安员资格证,职业道德素质等方面都经过系统的培训。而保安公司总经理胡昌俄则表示,公司一方尊重省高院作出的处理决定,对于谭明辞职后的去向则不方便透露。
据了解,目前阳光果香小区停车问题正常。
事件回顾
4月7日
保安被打下跪求饶
4月7日20时13分许,黎泰军驾驶云A牌号银灰色大众速腾轿车要进入阳光果香小区,因没车位,被值班保安谭明阻止。
视频显示,黎泰军先将保安亭桌上文档摔出室外,后将谭明的帽子打落在地,并用手狠戳谭明前额。谭蹲下身捡帽子时,黎泰军将他推打摔翻在地,还用脚勾下巴。
谭明坐起几秒后,向黎泰军连磕4个头求饶,还是被对方拖到保安宿舍门口,中途被扇耳光和打腹部。
谭明说,当时黎威胁他:“你信不信我整死你,我当时真的特别地害怕。我只能求饶,我求他放过我。”
据了解,这已经是黎泰军第四次殴打、辱骂保安。
4月10日
视频上网后引关注
10日,保安公司工作人员将黎泰军打保安谭明的视频,命名为“昆明嚣张业主打得保安跪地求饶”发到网上,本地和全国多家媒体介入报道,随即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
谭明说,出了这种事,自己不敢再当保安。
虹山派出所介入调查。
4月11日
黎泰军被停职调查
11日,省高院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立即由省高院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调查组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对黎泰军先行作出停职检查的处理决定。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进一步处理,有关调查和处理情况也将及时向社会和媒体通报。
省高院调查组一名工作人员称:“将本着不枉不纵的原则,绝不护短,会给关心此事的市民一个交代”。
网友冒名发忏悔书
当事人黎泰军始终没出面解释当日情况及打人动机,11日,在新浪微博上,ID为“黎泰军”的微博网民突然现身,发布了一篇“文章体”《忏悔书》。忏悔书称“时至今日都是我咎由自取,错就是错,与任何人无关”,并说“辜负了领导,辜负了家人,辜负了所有希望我能造福社会的老百姓”。忏悔书最后说他自己,“已咎由自取,愿日后不再妄为”。
黎泰军拒赔偿道歉
物业公司和保安公司与黎泰军进行第二次协商,保安公司提出希望他支付2.5万元赔偿,包括谭明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以精神损失费,黎泰军拒绝赔偿,同时拒绝书面道歉。
4月21日
当事双方达成和解
21日,黎泰军向谭明及小区物业、保安公司道歉,双方达成和解。被打保安谭明向保安公司辞职离开岗亭工作。据悉,双方达成协议,黎泰军支付了谭明的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据知情人称,赔偿的金额应该就是当时物业公司方面所主张的2.5万元。
有知情者透露,在达成和解之前,谭明曾向相关机构明确表达过不愿接受调解的意愿。
4月28日
黎泰军被撤职降级
28日,省高院对黎泰军作出撤职、降级处分的决定:从副处降为正科;其担任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的撤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微观
@人民日报:身为法官,更该崇法守仪,而这名副庭长却用拳头说话,不仅辱没身上的法袍,更拖累所在法院的清誉,如此飞扬跋扈,还能公正秉持法槌吗?
@人民网温州频道:降级!这个事件的对象换位下,结果又会是怎样呢?
@任志强:谁还能信任这种法官?
@千龙网中国首都网:许多事情指责别人,易;严于律己,难。作为一个法庭庭长,知法懂法,为何知法犯法,是典型的缺乏“耻感文化”的体现。
“他是审民事纠纷的,应该知道这事算是故意伤害,公职人员这样的品行,怎么保证司法公正?”
——4月11日,网友@我爱海岛游
“难道非要新闻媒体曝光了,才引起某些人的重视?身为执法者,知法却犯法,挑战着公众的底线,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
——4月11日,网友@义工协会李林
殴打行为反映“权大于法”的错误认识,拳脚相加背后是人分贵贱的劣等观念。捍卫法律尊严的法官公然亵渎法律,更得严惩。既然跪地求饶不能阻止殴打的拳脚,那就让严肃法律来严惩此类嚣张跋扈行为。
——4月12日,新华视点
政法领域里的“害群之马”,不仅是伤害干部群体的马,也是伤害人民群众的马。因此,要坚决清除政法领域中的害群之马,首先要用政法队伍中的“铁规禁令”,将“害群之马”拉回槽边、拴紧缰绳,才能有效避免政法领域以言代法、徇私枉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等腐败现象的发生和恶性循环。
——4月14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法院职责本是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宣传法制、为民服务。身为法官,一个“法”字是基本素质,即应遵法懂法、知法守法,一个“官”字是基本要求,即要主持公道、为民解忧,而当事法官黎泰军,却嚣张跋扈,匪气十足,将法律抛到九霄云外,更是四次殴打保安,如此暴行,让“法”、“官”二字,情何以堪!
——4月15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和解仅是当事双方对民事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至于对该名法官的处分,那要等云南高院的处理决定。——4月23日,新浪网友
备受社会关注的“云南高院法官打保安事件”最终以打人者道歉、双方和解告一段落。当舆论聚焦于打人者“法官”身份时,作为受害者的年轻保安反而被忽视。可以想见,这一打击会对其年轻的心灵造成创伤,但这个心理伤痕有谁来抚平?
这名保安辞职了。这可能是他人生的第一份工作。我们无意揣测其辞职的原因,但显然没有理由将此次事件排除在外。不管以后从事什么工作,祝愿这名保安的人生之路越走越好。
——4月27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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