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可是,年近八旬的黄奶奶却在散步时摔了一跤,绊倒她的是路边一道四五厘米高的坎儿。这一跤不仅耽误黄奶奶的美国之行,还令她摔成了十级伤残。事发后,黄奶奶将市政部门和城管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6.6万余元。5月7日下午,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通讯员 秦研
事件:八旬老妪散步时摔成十级伤残
年近八旬的黄奶奶有饭后散步的习惯。去年3月27日中午,吃过午饭的她拉着老伴到家附近散步。途经中山东路长发广场附近时,由于该路段人行道中间有一道高四五厘米、长20厘米的坎儿,黄奶奶不慎绊倒在地,脚部再也不能动弹。
后经医生诊断,黄奶奶左脚左侧内踝骨折,累及胫距关节面,左侧外踝撕脱骨折。黄奶奶的病情需手术治疗,可因为她患有心脏病及血小板减小症等疾病,医院不建议手术,只能保守治疗。结果,因老人年纪太大,骨头无法完全复位,将留下终身伤痛的后患。
2013年9月,经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鉴定,老人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而因为这起意外,本来打算去美国探亲的老人,无奈躺在了家中,有关护照改签、机票失效等方面带来的损失也不小。
伤愈后,黄奶奶的家人几次拨打12345热线,要求南京市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及南京市城市管理局赔偿,但迟迟没有结果。无奈之下,黄奶奶将两个单位告上法庭,索赔6.6万余元。
市政:没有法律要求接口处要平整
城管局:城管局并非养护管理单位
5月7日下午,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时,南京市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代理人称黄奶奶告错了,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才是第一负责人,他们只负责对养护和维护的费用进行考核。此外,黄奶奶摔倒的地方是在道路和广场的接缝处,不在城市道路上。代理人强调:“路面与广场接缝的不平整并不属于维护与管理的瑕疵,目前更没有法律要求它们必须平整。”
作为第二被告的南京市城市管理局表示,城市管理局作为行政单位,并不是直接的养护和管理单位,不应成为该案被告。
为何要告南京市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和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庭审时,黄奶奶表示,之所以将这两个部门列为被告,是因为她从网上查到,事发路段该由南京市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负责养护,而该部门属于南京市城市管理局管理。黄奶奶强调,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道路修缮和管理都应该由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负责。
当日庭审中,因双方争议较大,法庭未当庭判决。黄奶奶这一跤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金陵晚报将继续关注。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