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伤人谁担责
记者关注
高空坠物伤人谁担责
走着走着,头部突然遭遇高空坠物的伤害,重重一击,鲜血横流——近日,兰州市再次发生一起一名9岁小学生被高空坠物砸伤的事件,让人们对高空坠物的议论再次升温。
多年来,兰州高空坠物伤人毁物并非个例,轻者身体受伤、物品被毁,重者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高空坠物为何频发?“飞来横祸”究竟谁来监管?
高空坠物频发市民伤不起
3月8日17时许,兰州市民潘先生带着刚刚放学的儿子小辉(化名)回家。途经张掖路中环广场写字楼下时,小辉的头部突然遭遇重重一击,鲜血横流。潘先生一看,原来是写字楼上掉下的一块墙砖砸中了孩子。情急之中,过路的一位私家车主将孩子送到了医院。
在兰州,高空坠物伤人毁物并非个例。2月19日,距离小辉被砸事发地几百米的西苑小区内,市民周先生的汽车被高空坠物砸出两个大坑。2012年8月,西固区一位老年人被空中飞下的啤酒瓶砸中受伤住院;2011年6月,市民郑先生在城关区旧大路被坠落花盆砸伤;2010年4月,深圳来兰的刘先生被一建筑工地飞下的木板砸中,经抢救无效死亡;2010年5月,兰州市中央广场一块广告牌从高空坠落,砸伤6名行人……
高空坠物成重大安全隐患
“我正在路上走,突然‘啪’的一声,路边楼上的一个花盆掉在眼前,真是吓死人了……”曾经遭遇险情的康女士回想往事仍心有余悸。
高空坠物已成为一种新的城市公害,威胁着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记者调查发现,最常见的高空坠物是附在楼体表层的瓷砖及装饰物。近年来,兰州市很多在建楼房多采用涂料粉刷,而一些老建筑表层的瓷砖等附着物因年久失修,经常脱落。一些在建的楼房因为外围防护措施不到位,经常发生高空坠物意外。
此外,临街楼体的广告牌、灯箱因安装不牢固、维修不及时,留下安全隐患。记者近日走访时发现,兰州市一些临街铺面上,很多广告灯箱因日久风吹日晒而摇摇欲坠。
从事户外广告业务的窦先生告诉记者,按照常规,广告牌的业主每年都应该在不同的季节里,对其进行维护加固,而事实上,很多单位的广告牌多年都不曾维护。兰州春季大风频刮,这些广告牌、灯箱无疑成为城市的安全隐患。
另外,许多市民习惯在窗台上晒东西、摆放花盆等物品。有的人甚至嫌自己的阳台面积小,尽可能多地向外拓展,在窗外焊铁架子放杂物、存食品。几年前,兰州市大众巷一住户家放在窗台上用于腌菜的石头从空而降,砸中了楼下的小吃摊点,所幸未伤到人。
春天来临,气温升高,许多市民习惯开窗透气,而从窗户乱扔垃圾、杂物的不良习惯也给他人的安全带来威胁。
坠物伤人“元凶”难寻
被墙砖砸伤的小辉经医院手术治疗后,正在康复之中。事发后,小区的物业公司也派人前往医院看望小辉,并就赔偿事宜进行商讨。
而很多跟小辉一样的受害者却投诉无门,遭受着二次伤害。
2012年7月,市民沈先生在闵家桥被楼上掉下的一袋浆水砸中,塑料袋破裂,浆水浇了一身。气愤之余,沈先生上楼寻找肇事者,但整个楼上没有一户人家站出来承认。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在记者的采访中,很多高空坠物的受害者往往因“元凶”难寻,多是吃了“哑巴亏”,追究责任、寻求赔偿更是难上加难。
2005年,庆阳来兰务工的郑宗华在定西路被空中掉下的一个小面板砸中,致锁骨骨折。8年过去了,他始终没有找到“元凶”,住院花费的6000多元医药费至今没有着落。
2012年8月,一则“寻找菜刀主人”的启事在兰州市西固区锦园小区大门口贴了很长时间。8月14日,该小区某单元楼上突然飞下一把菜刀,深深地插在了楼下的一辆轿车顶部。久寻主人未果,物业公司只得将菜刀挂在小区门口,警示业主不要高空抛物。
“飞来横祸”谁来监管?
高空坠物频频伤人后,寻找肇事者,追究责任,索取赔偿固然重要,但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高空坠物带来的伤害,却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采访中,相关社会人士呼吁广大市民养成不乱抛掷物品的良好习惯,不在窗台放置危险物品,经常检查屋顶太阳能、空调外挂机、门窗是否坚固。广告牌、灯箱等户外设施的业主应经常对户外悬挂物加固、维修,以免意外发生。
高空坠物该由谁来监管?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这是城市管理的一块空白、盲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虽然对户外广告牌有监管权限,但对于市民自家的窗台却无权监督。甘肃德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成震海则建议,在城市治理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可将空中安全纳入管理体系,比如城管、安监、消防部门应对此有监督权,发现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高空物,有权及时排除危险,并对其管理人作出处理。同时,政府应出台激励政策,发动市民对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举报,防患于未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联防机制。(甘肃日报 2013-4-1)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