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16日电(记者 贺霞)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农商行”)14日在其网站发出“严正声明”,称近日有关媒体题为《银行董事违规为名下公司贷款7亿元资金后失踪》的报道“与事实不符”,并“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不实报道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合法权利。”
上周,有媒体报道举报人的报料,称武汉农商行董事柳锦强在任和济公司负责人时,通过违规操作,利用表外业务违规获取7亿元巨额贷款,并未用于指定用途。目前柳锦强本人去向不明,而参与融资的数家公司也已人去楼空。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在声明中认为,媒体报道中所称该笔业务“不合法、不合规”、“质押物不足值、不合规”、“资金去向不明,风险难控”,均与事实不符,并逐一做出解释:
声明称,媒体报道所指贷款业务主要由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债权投资产品组合构成,两项产品均取得了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许可,协议方均具有开展上述业务的资质。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签署了相关法律文本,业务操作流程合法、合规。
该笔贷款的3家公司股权质押物分别是湖北香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徽商银行1.5亿股股权、湖北首丰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香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5%股权以及湖北省和济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质押物价值足值,并在相关工商登记部门办理了合法、有效的质押登记手续。
而武汉农商行与在与济公司定期联络中也显示,融资人和济公司经营正常,按时付息,该笔业务的融资资金处于合法的第三方监管账户之中,资金处于安全状态。
附:“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正声明”全文:
针对近日有关媒体刊载的题为《银行董事违规为名下公司贷款7亿元资金后失踪》的新闻报道,经调查核实,除融资金额及当事人系我行董事属实外,该报道其他与事实不符:
一、“该笔业务不合法、不合规”的报道与事实不符
该笔业务主要由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债权投资产品组合构成,两项产品均取得了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许可,协议方均具有开展上述业务的资质。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签署了相关法律文本,业务操作流程合法、合规。
二、“该笔业务质押物不足值、不合规”的报道与事实不符
该笔业务由3家公司的股权作质押,质押物分别是湖北香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徽商银行1.5亿股股权、湖北首丰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香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5%股权以及湖北省和济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质押物价值足值,并在相关工商登记部门办理了合法、有效的质押登记手续。
三、“该笔业务资金去向不明,风险难控”的报道与事实不符
目前,我行与和济公司保持定期联络,融资人和济公司经营正常,按时付息,该笔业务的融资资金处于合法的第三方监管账户之中,资金处于安全状态。
针对该业务的不实报道,我行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不实报道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合法权利。
特此声明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作者: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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