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深圳
海都讯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23年前,漳州的柯女士一定不会轻率和丈夫肖先生离婚。这对原本琴瑟和鸣的夫妻,却因要不要生第二胎起了纠纷,后于1991年离婚,但离婚后双方仍住在一起生活至今。最近,柯女士想和肖先生复婚,正式办理婚姻登记,可却因前夫脑梗无法表达结婚意向,婚姻登记处不受理登记。
年轻时冲动为好名声想离婚复婚
柯女士,原籍芗城区天宝镇仙都村,今年58岁。肖先生,原籍泉州晋江安海,上山下乡到漳州,后来成为国营天宝林场的职工,今年73岁。柯女士说,1977年,年仅21岁的她,嫁给了上门女婿37岁的肖先生,后来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过上了幸福生活。儿子逐渐长大,柯女士想再生一个孩子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但肖先生却拒绝再生一个。双方的矛盾愈演愈烈,1991年9月,这对夫妻到镇上办理了离婚手续,儿子由肖先生抚养。
“当时年轻不懂事,脾气冲,说离就离了。虽然办了离婚手续,但我们压根就没分开过。”柯女士说,他们的离婚有名无实,两口子依然住在一起,一起抚养独生子。2006年,肖先生患了脑梗,从此大小便失禁,虽然意识清楚,但平时话少,有时还不搭理人。这些年来,柯女士一直陪伴在前夫肖先生身边悉心照料。
一晃,这对夫妻已离婚23年了,柯女士的孙子今年14岁了。柯女士说,她有个心愿,想和前夫在户口簿上再次成为名正言顺的夫妻,“为留个好名声。儿子、儿媳妇都很支持,连孙子也催我赶快用轮椅推着爷爷去登记。”
老伯临场没回应结果再婚难登记
昨天下午,柯女士和儿媳妇一起用轮椅推着肖先生去芗城区民政局准备办理复婚登记。婚姻登记处负责人罗先生了解情况后称,柯女士和肖先生可以办理再婚。罗先生现场询问肖先生结婚意愿,但肖先生没有反应,也不能通过书写来表达。“这种情况我们第一次碰到,按照规定,其中任何一方不能清楚表达结婚意愿的,我们都不能给予办理婚姻登记。等他能清楚表达结婚意愿了,再来办理。”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文都律师说,既然法律有规定,就要遵守,避免日后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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