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妻子在制衣厂被人打了一耳光,丈夫韩献超酒后持刀欲找对方的家人实施报复,因厂长张某阻拦,韩献超挥刀将张某扎死。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韩献超无期徒刑。
现年29岁的韩献超是河北省人,小学文化,2009年7月因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刑1年,2010年1月刑满释放。他在受审时说,2013年4月,他来京到房山区一家制衣厂看望在那里打工的妻子,结果得知妻子与一名女员工发生纠纷,妻子还被该女员工的母亲打了一耳光。韩献超带着妻子到医院看了伤情后,要求厂里为妻子主持公道,但过了一周也没解决,因为那名女员工和母亲回了老家。
去年4月21日晚,韩献超和制衣厂厂长张某以及厂里另外几名员工外出吃饭,席间他自己就喝了六七瓶啤酒。回厂时,他看到了那名女员工的弟弟从车间出来。“我看到他之后就想揍他一顿,替我媳妇出气。”韩献超说,张某当时把他送回宿舍,劝他说会帮忙把事情解决。但是回到宿舍后,他觉得这口气怎么都得出,就拿起一把水果刀冲了出去,媳妇也拦他。张某和其他员工得知此事后赶紧追上前阻止。
据韩献超称,当时张某跑过来拦了他两次,“第三次我拿刀冲他扎过去,想让他躲开,但他没躲。”张某捂着脖子倒在地上。韩献超意识到自己杀人了,在现场拨打了急救电话及110报警电话。张某随后被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到案后,韩献超称记得自己只扎了张某一刀。但是法院查明,韩献超一共扎了张某颈部及腹部共计4刀,张某因左锁骨下动脉破裂、左肺上下叶破裂、小肠破裂,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性死亡。对此,韩献超承认张某身上的伤都是他造成的,没有其他人伤害张某。他称自己特别后悔。
案件审理期间,韩献超一次性赔偿了死者家属13万元经济损失,死者家属放弃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对韩献超表示谅解,同意法院对其从宽处罚。
法院认为,韩献超不能正确处理与他人的矛盾,故意非法剥夺劝阻人员的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他是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他自首,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并达成和解,且取得对方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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