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程孟仁受贿案。差不多整整10年前,其前任卢万里也是在这里受审,而且最终被判处死刑。程孟仁案发后,当地坊间和机关都在感叹:“卢万里的‘死’都没拦住后任者继续贪。”(新华网5月20日)
从卢万里“落马”到程孟仁案发,10年光景,不变的是变着花样的贪腐和疯狂攫取,变化的只是故事的主角。继任者不仅没有从前任身上汲取教训、悬崖勒马,反而以更隐蔽的方式、更大的胃口牟取个人利益。联系到此前河南连续四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不免使人疑惑,这些官员为何像飞蛾扑火一般前仆后继,“死”果真拦不住贪吗?
若只从现在的结果看,似乎确有可能得出“死”拦不住贪的结论—前任倒了,后任踩着前任的脚印,继续从交通建设项目中贪婪攫取。及至上一任倒了,还有这一任。贪腐的基因,就像种子一样,一茬一茬传下去。其中的区别,只在于贪腐金额的差异,以及贪腐手法的不同,本质上并无任何变化。
不过,仅以此断言“死”拦不住贪,又不免有些武断。其一,贪腐官员之所以能“前腐后继”,既有这些官员自己的一意孤行,也有相关监管制度疏漏、乏力的问题。
这些制度看上去很严密,也颇多细密、具体的限制性、禁止性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些制度规定往往形同虚设,并不能约束官员,特别是行政一把手的权力。无论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制度,还是工程材料的采购供应制度,在一些官员那里,往往只需要打个招呼,甚至做出一些暗示,具体操办人就会心领神会。
而这样的做法,往往因为这样那样的现实因素,并不会很快引起注意,进而受到干预乃至查处。以贵州原交通厅长卢万里而言,从1998年6月到2002年1月,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先后33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款、物价值2559万元。而据报道,尽管其贪腐手段肆无忌惮,却多年无虞。相关制度漏洞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其二,继任官员从倒掉的前任身上汲取的,恐怕并非是如何秉公守法、廉洁奉公,而更多的是如何规避被查处如何隐蔽作案。并不是“死”都拦不住贪,也不是贪腐官员并不惧“死”,而是前任的“死”促使继任者主动求变,更加谨慎。
说到底,依然是心存侥幸,以为只要自己刻意保持低调,就可以避免前任受到法律制裁的命运。而侥幸的根源,仍在于一些官员认为因贪腐而被查的几率并不是很高,只要手段高明一些,自可涉险过关。
也因此,面对一任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现象,一方面,应继续严密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完善、改进、细化相关程序,并严格落实,特别是要限定行政一把手的权力。同时,也要扩大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投资巨大的基建项目置于阳光之下。另一方面,则要继续加大惩处力度,伸手必被捉,除恶务尽,真正做到“零容忍”,这样,方可根治贪腐官员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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