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我被老婆家暴了!”5月25日晚上8点多,李先生打电话向邱隘派出所求助。
李先生和妻子小汪均为江西人,都是28岁,都在邱隘镇打工,有一个3岁的儿子。
夫妻两人时常因为琐事争吵,丈夫责怪妻子爱喝酒、不干活。妻子埋怨丈夫总是责骂她,夫妻感情时好时坏,这样的生活维持了四五年。
当晚,因为妻子多喝了点酒,李先生又开始一番责骂,酒兴正浓的小汪拿起饭桌上的啤酒瓶砸向了丈夫的头。
看到老公头上的血,小汪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冲动,连忙给丈夫包扎头。可能这次妻子的举动真心伤害到了小李,小李觉得自己和家人的劝说已改变不了小汪,这才打电话求助民警。
看着这对小夫妻,民警向夫妻双方讲解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家庭暴力的规定,并告知李先生,应其要求可以对其妻子的行为进行处理。这时,李先生却一再表示“不要处理她”,但他请求警察劝劝他老婆,不要再对他实施家暴了……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妻子小汪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不会再对丈夫施暴。
通讯员 蒋志强 黄一娇 记者 朱麟华
编辑点评:既不干活又爱喝酒,还爱来点家庭暴力。丈夫该怎么办呢,我的建议是,看在儿子的份上“不要处理她”,有事好好商量。妻子呢,也不要动辄施暴,要知道,一动手感情的性质可就变了。
一句话:女人一生气,酒瓶在手来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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