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5月28日,全市检察机关对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作出部署。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从5月22日起至2015年6月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中,乌市检察机关将严惩一批暴恐和宗教极端分子,坚决打掉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
检察人员态度暧昧、消极懈怠行为将被问责
新疆网讯 (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丁军胜)5月28日,全市检察机关对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作出部署。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从5月22日起至2015年6月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中,乌市检察机关将严惩一批暴恐和宗教极端分子,坚决打掉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
根据自治区的方案和意见,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检察院检察长多力坤·阿不都热依木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案件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案件,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案件,组织偷越国(边)境案件,制作、传播暴恐、宗教极端音视频等非法宣传品案件。针对暴恐活动新特点新变化,检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围绕打击重点,统筹结合深入开展打击清理“东伊运”恐怖音视频网上传播专项行动、深化打击暴恐团伙和宗教极端犯罪专项行动、深化打击和整治“三非”专项行动等,严惩一批暴恐和宗教极端分子,形成强大震慑效果,坚决打掉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刘明说,检察机关处于打击暴恐活动的第一线,在检察环节上要做到依法快捕快诉,决不能贻误战机,加强对重大暴恐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加强与公安、安全、法院和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严厉打击暴恐犯罪活动合力。
据了解,在专项行动期间,市检察系统全体人员在反恐维稳中如果存在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行动迟缓,不遵守政治纪律、违反工作纪律、不敢担当、消极懈怠的行为将会被严格问责。
作者:饶俊华 丁军胜 (来源:新疆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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