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58岁的乔女士在村内免费浴室洗澡摔成骨折,她起诉村委会索赔。
2013年3月3日下午,乔女士前往村委会开办的村内浴室洗澡,在前往更衣室的途中不慎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右尺骨茎突骨折,正中神经损伤,在医院住院治疗6天。2014年1月,乔女士将开办浴室的村委会起诉到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两万余元。
法院查明,村委会开办的浴室是免费向本村村民开放,该浴室也不向洗浴者提供拖鞋等洗浴用品。乔女士举证的浴室内部照片显示,浴室内部的墙壁上张贴有“小心滑倒,节约用水”的提示,但是该浴室地面部分区域的确没有铺设防滑垫。
法院认为,村委会在浴室内部分区域并未铺设防滑垫,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乔女士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受伤,且该浴室为免费浴室,她理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法院最终确定村委会承担10%的责任,赔偿乔女士医疗费等共计1700余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