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高手”周某把网络上的制毒方法东拼西凑,自学整理出冰毒的化学合成方法,并通过互联网出售。近日,周某因传授犯罪方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据悉,这是昆明市办结的首例网上传授制毒方法案。
网上自学制作冰毒
27岁的周某是丽江永胜人,从小喜欢化学,高中毕业后,他独自到昆明打工,收入并不高。2009年,周某上网时偶然加入一个QQ群,发现群里不少网友都在讨论化学制毒方法。
“我觉得用我初中和高中学到的化学知识就能做到,也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因此每次他们在群里讨论时,我就把内容记下来,然后进行整理。”周某说,尽管通过QQ群聊天熟知了一些简单的操作,但大多数人只知道一些零星的方法,很多关键步骤都被模糊处理。他自己也在网络上搜集了不少制毒方法,大约1年后,周某通过各种途径东拼西凑,总算总结出一套制作冰毒的化学合成方法,并于2011年开始在网上销售。
QQ出售制毒方法获利
2012年8月,官渡警方发现,周某个人资料中涉及制毒配剂及工艺流程。民警进一步追查发现,QQ名为“龙爷”的周某不仅多次在网上发表“自己只带制度程序”的言论,还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很快,民警掌握了周某的基本情况。
去年8月14日,民警在周某老家将其抓获,并查获用于存储制毒工艺的U盘和手机卡。随后,因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周某被官渡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检察官查案中发现,为了让操作流程看上去简单易懂,周某画了一些流程图;为了吸引顾客,他在QQ个人资料、空间内发布制毒广告和操作流程照片;为了满足虚荣心,他在QQ群内发布大量毒品制作工艺广告,并与网友讨论。他把制毒工艺需要的材料、仪器、制作方法、步骤等归纳在一个文件夹内,只通过QQ、手机通话、短信等方式联系买家,出售价格为3000至6000元不等,收到客户的汇款后,再通过邮件将制毒方法发送给买家。他有多个QQ号及电话号码,有的电话只在特定时间段开机,且每次完成交易,马上删除QQ邮箱记录,因此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难度。
据周某供述,自己只是为了满足虚荣心,获取高额利润,才自学总结制毒方法,自己并未按照其掌握的工艺制造过毒品,也不知道传授方法是否完整。
官渡区法院审理认为,周某为牟利从网上获取制作冰毒的方法进行贩卖,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判决周某传授犯罪方法罪罪名成立,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呼吁加强网络和药品监管
实施传授犯罪方法行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行为人出自何种动机,只要其具有传授犯罪方法的故意,即可构成此罪。犯此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办案检察官介绍,虽然周某称不知道传授的方法是否完整,但他知道被传授的人可能学会自己所传授的犯罪方法并用于犯罪活动,却决意实施这种传授行为,已经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此案中,不法分子从互联网上查找制毒工艺、配方资料,还可通过网络购买相关器材、原料,或者传授制毒技术并收费。检察官认为,对于这些不良信息,公安机关应加强网络监管,对危害信息及时筛选、屏蔽和删除,净化网络环境。另外,应加大药品监管,可考虑转为处方药进行管理或者采取实名登记等方式,严格监管大宗此类药品流向。
(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 通讯员刘亦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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