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 实习生钟子晨)朝阳区总工会和朝阳法院联合建立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室,昨日在朝阳法院正式挂牌。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调解中心工作室此前已试运行5个月,接受朝阳法院委托调解案20件,其中16件调解成功。
劳动争议案件逐年递增
朝阳法院副院长龙云斌介绍,近年来,朝阳法院劳动争议案件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数量逐年递增,近两年劳动争议审判庭法官人均结案均在220件以上,而且案件判决比例高、上诉率高、一审息诉服判率低,矛盾化解难度大。同时,近年来,劳动关系复杂化,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这也增加了审理难度。
针对上述问题,朝阳法院之前与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信访办等6家单位形成联动调解机制。此次朝阳区总工会调解员进驻法院,一方面能方便当事人诉讼调解,另一方面是分流化解案件,节约司法资源。
诉讼全程都可进行调解
劳动争议案件在庭前、庭中、判前等整个诉讼程序当中都可以进行调解,以化解双方矛盾。
朝阳法院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民五庭庭长全军介绍,为提高调解效率,法院限定的调解时间是在15日内,如不能调解,法院则继续进行审理和判决;而调解方式除当面协调外,也可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进行,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案例
扣发工资纠纷获调解
在签署协议的当天,法院和工会调解员即调解成功了一项劳动争议案件。
某家政公司保洁主管小蔡于去年辞职,但公司认为其工作交接仓促,且有些昂贵的设备流失,故拒绝支付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6000元。小蔡提起仲裁后获支持。公司不服仲裁,于是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件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交由联动机制调解中心调解,在工会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同意调解结果,即公司当庭支付4500元。最后,法院出具调解书,该案件即终结。
此案调解员马文佳表示,调解成功了,当事人就会自愿执行,若当事人不服最终的判决,执行起来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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