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戴春宁伙同他人贪污巨额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戴春宁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贪污、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戴春宁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分析
专家:通奸不是犯罪
称对官员生活作风问题,可处以党内处分
南都讯 此前,中纪委在通报官员违纪涉不正当男女关系时曾多次使用“作风腐化”、“道德败坏”等词。比如2013年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中纪委通报其案情时,表述为“道德败坏”。“通奸”一词很少用在处理干部上。2012年,无锡原书记毛小平落马时涉与两名女子通奸的案情措辞亦曾引起关注。
“通奸”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释义为:没有夫妻关系的男女(多指其中一方或双方已婚)发生性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田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情况下,通奸不是犯罪,因为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中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她表示,对官员作风问题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官员“与多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包养情人”等生活作风问题,违反了上述规定中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定,可处以党内处分。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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