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包头6月10日电 (李爱平、白冰)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检察院今日对外公布,该市石拐区开州窑子村村委会委员杨某某,因涉嫌贪污自治区为低收入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款,被石拐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是一个产煤大区,但是一些低收入农牧民常住户冬季取暖仍存在较多困难。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二十八项规定,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从压缩下来的“三公经费”中安排18亿元为295万低收入农牧民每户发放1吨取暖煤。
2013年11月,石拐区开州窑子村众多村民来到石拐区人民检察院集体上访举报杨某某涉嫌贪污一案,此案引起了该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积极开展初查,在初查中逐步掌握了杨某某涉嫌犯罪的证据,并以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
经查明,杨某某,女,50岁,2012年8月至今,在担任石拐区开州窑子村委会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上报不应享受煤补的农户16户,每户600元,共套取政府煤补款9600元,她将全部款项打入其丈夫的邮政储蓄银行账户。
该案发生后,引起了石拐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他们充分认识到,该案虽小,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阻碍了政府惠农政策的落实,使自治区的“温暖工程”大打折扣,严重损害村民的切身利益。为此,他们充分利用“预防职务犯罪大讲堂”的作用,在全区广泛开展了《关于开展2013年为全市低收入农牧民供应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落实情况,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则抽调人力、物力,深入各村广泛宣传职务犯罪的危害性。截止今年5月,又有4户不符合领取“煤补”条件的村民主动退回煤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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