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根据中央纪委要求,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纪委组织部、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合5个内设机构
1.将办公厅、预防腐败室、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厅,加挂市预防腐败局办公室牌子。撤销办公厅编辑处,设立办公厅督查处。
2.将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
二、增设3个内设机构
1.增设第七、第八纪检监察室,相应调整8个纪检监察室的联系单位。其中,一室联系市市级机关、工青妇、四套班子、宣传系统;二室联系市建设交通、合作交流、农办系统,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民族宗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外办、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统计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机管局、市民防办、市政府侨办、市口岸办;三室联系市政法、社会系统;四室联系市教卫、科技系统;五室联系市金融、经济信息化系统;六室联系市国资系统,以及商飞、宝钢、中海、东航等四家央企;七室联系浦东新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金山区、松江区、奉贤区、崇明县;八室联系普陀区、闸北区、虹口区、杨浦区、黄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青浦区。
2.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本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
三、重组2个内设机构
1.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
2.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
调整后,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数、行政编制数保持不变。19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厅(市预防腐败局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反腐倡廉基地管理办公室。同时,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领会纪检监察机关调整内设机构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优化机构设置,推进组织制度创新,聚焦中心任务,更好地履行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上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上海市纪委)
作者:上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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