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深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应当纳入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集中办理,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进度查询和网上反馈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私人隐私外,行政审批结果应当公开。《深圳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昨起征求意见。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深圳市编办起草《办法》并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市政府法制办昨日公开征求意见,至6月20日截止,电子信箱:yangl@fzb.sz.gov.cn。据介绍,在审批流程方面,由于各部门在工作程序、细节要求等方面的差异较大,一直没有形成普遍适用的规范,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行政审批内外部流程复杂,审批链条长,审批层级过多,导致行政效率低下。从2013年年初开始,深圳市监察局牵头对几个行政审批重点部门进行了审批流程的检查,查找出影响审批效率的突出问题,包括:审批环节设置不合理;听证等特别程序运行不规范,缺乏时限约束;审批条件设置不合理,申请材料仍有精简空间等。
《办法》的核心主旨就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各种制度性安排,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拟定“推行网上审批”的条款,其中规定,除保密事项及不适合网上办理的事项外,深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应当纳入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集中办理,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进度查询和网上反馈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私人隐私外,行政审批结果应当公开。此外,《办法》还提出协同审批的概念,即对同一事项,在一个管理环节审批能够解决的,不得在多个管理环节分别审批。需要由多个部门进行具有关联性的行政审批,应当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接收。
《办法》规定,今后行政机关不得随意以材料不齐备为由予以退回,并故意拖延(从审批受理起算日期)。并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终端向社区延伸,可以在社区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或者验证、提交申请材料等审批环节,应当在社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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