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6月15日电(记者袁泉)记者哈尔滨市法制办获悉,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市区行政审批事项梳理成果,并向社会公布保留的市区两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其中,市级426项,中心六城区66项,呼兰、阿城两个新城区160项,取消、暂行实施行政审批90项,57项本市自设行政审批全部取消
从公布的法律依据看,清单中所列的市区两级行政审批事项,都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黑龙江省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没有哈尔滨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
据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十八大以来,哈尔滨市政府根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共分三批对本市自设的57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予以取消。
与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相配套的立法工作同步进行。今年1月份,4件政府规章修改到位。4月份,12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改草案通过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在有立法权的城市中,率先做到了不保留自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增设行政审批条件。
为从制度上推进和保障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2013年,哈尔滨市开展了法规规章实施绩效评估清理工作,对243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全面进行“体检”,重点清理限制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束缚市场主体活动等设置审批事项、增设审批条件的规定。
黑龙江省政府新决定取消、暂停实施的33项涉及哈尔滨市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哈尔滨市梳理工作中,一并从审批清单中删除。
本次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工作,是首次专门面对区级层面,也是第一次摸清公布区级行政审批权力。据介绍,区级行政审批事权具有特殊性,“于法有据、于民有利”,是本次梳理工作的重要原则。在梳理过程中,对105项法律规定市、区两级部门都可以独立办理,但没有具体明确由哪一级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从方便群众办事出发,进行了明确,解决了上下事权边界模糊、推诿扯皮等问题。
根据黑龙江省政府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的“多下放、真备案、批一次”的新要求,梳理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市区审批资源的配置上,让群众办事“一处办、批一次”。
据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说,以往的事权梳理,注重审批机关怎么快办事,研究如何减少要件、精简流程、压缩时限,是以审批机关为主体。但是,企业群众要办的事,哪怕开个小商店,往往同时涉及多个部门。这种方法,还解决不了群众在市和区多个部门之间来回“跑审批”的问题。
“一处办、批一次”,就是要解决这种在市和区之间两头跑的问题,让行政审批服务在资源配置和供给上,符合企业群众的办事规律和实际需要,提高群众办事效率。此外,在本次梳理工作中,还把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和审批流程优化相结合,对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审批,调整为一个部门牵头受理出件,内部征求其他部门意见,行政相对人只对一个部门办事,解决了多头审批的问题。
为保障本次市区两级行政审批梳理成果落实到位,让企业群众切实享受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哈尔滨市政府提出,严禁在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之外办理行政审批。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区级受理或者初审,搞多层审批;不得以复核、把关、指导等名义,变相上收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权限。
及时把新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同级行政服务中心平台,整合优化服务流程,让企业群众就近办事、简便办事、一次办成事。
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主体、监管措施、监管责任,切实解决“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监管缺失问题。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以备案等名义搞变相审批。
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增设或者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对国家和省统一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作出实施性规定时,不得增设审批条件、扩大审批范围。对违规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不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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