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王巍)60岁的刘先生在餐厅用餐后被钢化玻璃门砸伤,他起诉餐厅赔偿,餐厅却说是刘先生酒后砸碎玻璃门所以受伤。今天上午,该案二审在一中院开庭。
60岁的刘先生诉称,2013年国庆节长假,他与儿子小刘以及亲友在闻道餐饮中心就餐,出门时突然闻道餐饮中心左边玻璃门破碎,正好砸中刘先生头部以及儿子小刘的左手和胳膊。
刘先生头部受伤并当场报警,随后刘先生被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后确认为脑外伤后神经反应,留院观察三天并支付医药费4117.34元。刘先生多次与闻道公司交涉未果,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自己医疗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共计4461.34元。
闻道餐饮中心辩称,刘先生起诉没有写明事件的发生是在中午还是晚上,他的陈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刘先生说是因为餐厅门碎了将其砸伤,实际上是刘先生等人吃完饭要出门,可能因为喝多了砸门,门才碎了。
餐厅是钢化玻璃门,玻璃是顺着墙砸下来的,当时刘先生已经走出门外,只有其儿子小刘在场,当时餐厅的服务员还好心把小刘扶起来,后者还说“什么门?一砸就坏了!”餐厅说只了解到小刘的手被划伤,根本没听说刘先生受伤。
此后警方到场后让双方协商,餐厅让刘先生等人赔门钱,刘先生却要求餐厅赔偿5000元,此后刘先生一方还带着人在营业时间到餐厅,一人坐一张桌子不让餐厅营业。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4461.34元。后餐厅方面上诉。
今天上午,原定9点半钟开庭,但餐厅方面的代理人却迟迟未现身,10分钟后,法庭宣布缺席审理。刘先生一方则由其朋友代理出庭。
餐厅方面的上诉意见是,刘先生当天喝了两瓶白酒,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严重超标,案件一审不应该适用侵权责任法,因为刘先生自身存在过错。刘先生的代理人则称,餐厅是在推卸责任。
十几分钟后休庭,刘先生一方表示不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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