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页 :三峡表态: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加强公用经费管理。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资委《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公用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三峡集团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临时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费用等公用经费管理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费用支出范围、降低开支标准、完善财务报销审批程序,严肃财经纪律,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其中明确规定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出差乘坐飞机由公务舱改为经济舱,高铁由商务座改为一等座,住宿为规定费用标准内的标间或单间。
二是从预算管理入手严控公用经费支出。2013年,三峡集团公用经费同比下降10%,其中,业务招待费同比下降25%、会议费同比下降37%,集团领导职务消费同比下降21%。在此基础上,2014年进一步将集团领导职务消费预算再下降11%。据对2014年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的统计,三峡集团公用经费同比下降23%,其中,业务招待费、会议费、集团领导职务消费同比均大幅下降。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取消了在宜昌三峡旅游公司签单消费公务接待费用的办法,辞退了为北京办公楼公务接待服务的外包餐饮公司。修订了《三峡集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公务接待以工作餐为主,接待标准比原标准降低30%以上,严禁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向集团所属公司转移公务接待费用。
四是加强出国(境)管理。下发了《三峡集团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访有关事项的通知》,修订了《三峡集团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出访规模、行程、路线、时间,严格控制出访团组费用预算,杜绝一般性考察团组,严禁借出访安排旅游观光。从2014年开始,三峡集团所有因公出访团组在内部局域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2014年三峡集团出访团组初步计划49个,较2013年下降42.4%;2014年一季度实际出访团组26个,同比下降21.2%。
五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和施工一线调查研究。在集团党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措施中,明确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一律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基层单位负责人不到机场、车站迎送,不安排宴请,一律在职工食堂就餐。主要领导到任后,连续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到三峡枢纽和金沙江多个水电站工地进行现场调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严格执行了上述规定,为集团公司各级领导作出了表率。
六是加强业务外包事项的立项审批。对总部机关职能部门2014年计划委托的外包事项进行了梳理压缩,对确需委托外包事项,严格立项审查和审批程序,从严掌握,规范管理。
四、关于执行政治纪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集团党组切实改进了党组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2014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已组织了5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学习质量有较大提高,学习效果有明显增强。在学习内容上,重点安排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等,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在学习形式上,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中研讨和专家辅导相结合、党组书记引领学习和党组成员讨论相结合,每次学习都安排主题发言,改变过去以专家讲课代替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现象。在学用结合上,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围绕三峡集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研讨和理论务虚,注重学习成果的应用转化。每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后,对学习成果认真总结归纳,使党组中心组学习成为班子成员交流思想、统一认识的重要平台,较好发挥了党组中心组“学理论、议大事、出思路、促发展”的作用。
五、关于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选人用人工作问题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巡视意见中指出的选人用人工作问题和中央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集团党组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和系统研究,形成了选人用人工作整改方案。为切实扭转选人用人权过于集中问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订了《三峡集团党组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送审稿)》,计划于近期发布实施。该细则明确了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议事规则和程序,重点对动议、提名、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进行细化规范,健全完善集团主要领导、组织人事分管领导、业务分管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会前沟通酝酿机制,尽量做到达成一致意见后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必须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防止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努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党组主要领导带头承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各项选人用人规定,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
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办法。根据《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三峡集团实际,对《三峡集团干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重点明确在党组讨论决定之前,必须开展干部民主推荐及任前考察工作,杜绝党组决定后再进行考察等程序倒置问题发生,发挥组织考察应有的遴选把关作用。从2014年3月份开始,建立了人事部门选人用人专题会议制度,在党组管理干部任用议题上会前,对拟任人员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人事档案等重要情况进行合规性审核,并核查是否严格执行了选人用人制度和流程,有无影响任用的问题,为党组选人用人进行审核把关;对总部机关处级干部任免及所属单位重要岗位任前报备等事项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是严肃处理带病上岗人员。针对巡视意见指出的个别领导人员带病上岗问题,纪检组根据集团党组要求进行了认真核查,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目前,人事部门正在研究行政岗位调整方案。下一步还要完善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机制,有效避免带病上岗问题再次发生。为加强对外部调入人员的管理,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研究制订了《三峡集团引进外部人员工作管理办法(送审稿)》,以需定岗,以岗选人,规范引进外部人员的工作程序,严把进口关。同时,加强对各二级单位尤其是在京单位引进人员工作的监督。为规范秘书配置、严格秘书管理,研究修订了《三峡集团领导秘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重点规范领导秘书的配置范围、资格条件、工作职责、任职年限、晋升管理等事项,严格选拔使用,多渠道安排转岗。
四是提出了第一批关键岗位人员轮岗方案。经过慎重研究,集团党组对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技术管理等专业岗位任职偏长的5位部门、单位负责人以上干部制订了轮岗方案。其中任职满18年的集团总工程师已卸任。鉴于集团主要领导到任后明确近期不进行干部调整,其他人员轮岗暂未实施。下一步将结合工作需要,分期分批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交流轮岗,并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干部轮岗的有关规定,明确招投标、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任职原则上不超过6年,其他岗位任职最长不超过9年。
(二)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不透明问题
一是组织对法人治理制度和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重点修订了《三峡集团党组议事规则(试行)》、《三峡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试行)》、《三峡集团总经理工作规则(试行)》、《三峡集团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范围,健全和完善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优化顶层设计,从制度上机制上规范决策行为。目前几项制度修订已基本完成,待党组会和董事会审批后即颁布施行。
二是充分发挥集团党组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重大投资事项,都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认真依照《三峡集团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行决策,由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集体讨论决定。需经董事会研究决策的,由党组会研究提出决策建议后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是认真做好会前调研和沟通。重大事项上会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经过多方论证,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充分沟通后再提交会议决策。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党组会议题提前2~3天提交党组成员,杜绝临时动议。
四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会议讨论重大事项时,党组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形成会议决议,必要时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说了算;若讨论中存在严重分歧,应暂缓决策。党组会一经形成决议,党组成员要严格执行。
五是规范会议记录。印制专门的记录本,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记录,做到会议记录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条理清晰。对主持会议同志结论性的发言必须全文记录。会议召开后一至两日内形成会议纪要,纪要内容必须准确无误。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三峡集团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这仅是全面整改工作的一个起点,三峡集团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和钉钉子精神,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把巡视整改工作和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为把三峡集团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清洁能源集团奠定坚实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力争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57082666;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邮政编码100038;电子邮箱zjlgzb@ctgpc.com.cn。 (来源: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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