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长春6月17日电 (记者 李彦国)记者17日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3年以来,吉林省累计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600余件,行政案件立案排在全国前列。其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逐渐增多,已成常态。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立案难、判决难、执行难,这“三难”标签曾被贴到民告官案件身上多年。
2013年12月,在颁布实施23年后,中国官方首次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修改,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剑指民告官“三难”,同时还扩大了民告官范围,一时引发热议。
国家层面的努力,推进了地方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查力度。以行政案件立案工作排在全国前列的吉林省为例,2013年以来,全省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600余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000余件,涉及房屋征收拆迁、因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引发的行政争议等。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鲁志良介绍,审判中,法院严保民利,防止“官官相护”、“权权交易”。依法判决撤销、确认违法和无效、变更被诉行政行为等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达到20%,行政相对人胜诉或者协调解决的达到48.8%。
此前,在行政诉讼实践中,行政机关一般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2013年至今,这一现象在吉林省也有所改观,“一把手”出庭应诉解决官民矛盾已成常态。
鲁志良举例称,吉林省延边州各市县政府均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作出具体规定,并将其纳入行政机关及行政首长个人的绩效考核体系,行政首长出庭率达到100%。
作者:李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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