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陈保发
重庆商报讯
6月16日,渝A6TXXX出租车驾驶员左某捡到乘客姚女士一部手机、200元现金后,揣进了自己腰包。面对执法人员调查,左某开始时还矢口否认捡到过乘客物品。
17日,失物招领中心工作人员联合红土地社区民警对左某再次进行调查。在车载录音信息等证据面前,左某最终道出了实情,并将私占的手机、现金等还给了失主姚女士。18日,主城区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左某做出了行政罚款200元、诚信考核计3分的处罚。据了解,该案是《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规范》4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首例驾驶员因私占拾得物而受到行政处罚。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