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台州6月25日电 (见习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吴洪 通讯员 李燕)因工资问题与老板发生矛盾,他竟然在酒后拎着油桶在大庭广众之下连放了两把火,所幸火势被及时扑灭。6月25日,浙江台州温岭法院立案受理了李某涉嫌放火罪一案。
24岁的李某是四川宜宾人,和35岁的河南唐河人张某相识约有四五年。张某平时辗转于温岭各鞋厂承包做包边、拼缝等业务,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李某接受张某邀请,开始跟着张某干活。不久前张某承包了城北一鞋厂的包边业务,李某就在鞋厂五楼做车底线工。
据李某交代:今年3月30日,因为要加夜班,他就在鞋厂旁边的一快餐店内吃晚饭,当时喝了一瓶白酒,然后带着醉意到车间上班。当晚7时许机器上的针全部用完了,他就打电话给张某让其送针,没说几句两人就工资问题发生了争吵。
一气之下,他就撂担子不干了,直接骑车回租住的地方,途经加油站时,冒出了烧车报复张某的念头。
接下来,他谎称朋友车停半路没油了,在加油站租了个油桶加了30块的汽油后前往张某家。途径鞋厂时发现张某的汽车就停在厂门口,遂用随身携带的扳手将车窗砸碎,把汽油倒进去并用打火车点燃。之后发现油桶里还有油,就提着油桶跑到鞋厂的一楼车间大喊:“你们快跑,我要放火了,不想伤及无辜”,随后把油浇到鞋料上用打火机点燃,火苗马上蹿了上来。
所幸车间及轿车的火势被及时赶到的鞋厂老板和工人扑灭,未造成重大损失及人员伤亡,李某在厂门口被当场抓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天,酒醒后的李某后悔不已,一时冲动酿成了大祸。之后,李某家属与张某及鞋厂老板达成了和解,取得了两被害人的谅解,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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