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7月2日电(记者陆文军)记者从2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上海市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违法建筑治理工作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对党员干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涉及违法建设拒不整改的,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搭建违法建筑的个人和单位,在各类先进评比和表彰中实施一票否决。
与此同时,上海将进一步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力度,对正在搭建违法建筑的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拆违实施部门可依法强制拆除,执法周期大幅缩短。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上海共拆除违章建筑402.7万平方米,受理投诉案件4465件,成功拆除4311件,拆除率达到96.6%。
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上海市建管委、规土局、绿化市容局、房管局等九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并处以1到10万元不等的罚款;拒不拆除或逾期不拆,将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手续。
作者:陆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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